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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细则(草案)

西安思源学院工会网 发布日期:[2014-07-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广征民意、汇聚民智,提高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和办理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提案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案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思路,调动一切积极的因素,为建设和谐校园、促进各项工作、推动学院发展和建设服务。
第三条  提案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是代表对学院改革、发展、建设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要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向代表大会提交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是教职工有序参与学院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具体实践,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与教职工联系的重要渠道。
第四条  学院党委和院务会委员要认真研究教代会提案,并责成有关职能部门予以答复和落实。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由本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在教代会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届中调整或增补由代表团长联系会议协商产生,并提交教代会确认。
第六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教代会主席团或代表团长联席会议领导下工作,届期与本届教代会相同。
第七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负责征集议案;审定立案与意见建议案;协调确定提案承办单位;提出办理要求;办理提案转交手续,督促、检查提案落实、办复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答复。
2、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向学院领导机关反映重要信息;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增强提案效果;负责向教职工代表全体会议或代表团团长会议、主席团会议报告提案工作。
3、总结当年提案工作,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提交提案落实工作报告。
第八条  提案工作报告须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三章   教代会提案
第九条  提案的基本要求
1、提案应当围绕学院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发展和建设中的大事、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提出,应有利于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
2、教代会代表必须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的内容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提案应当有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提案由正式代表三人以上联名提出,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4、提案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一事一纸,字迹工整。
5、提案应在征集期内提出。
第十条  提案立案的条件
1、符合下例条件之一的可以立案
⑴、有关学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上级指示的;
⑵、有关学院教育教学、招生、科研、管理、学生工作、后勤服务等方面的;
⑶、有关学院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影响学院全局工作的;
⑷、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
2、凡未立案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处理,并以适当的方式答复提案人。
3、有下例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和答复。
⑴、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抵触的;
⑵、学院职权范围之外的;
⑶、属于学术争论的。
第十一条  征集提案通知应在教代会召开前一个月发出,收集截止时间为会议规定时间或教代会闭幕之日。由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按程序开展工作。第一会议由工会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学院分管工会的党委负责人和联系工会的行政负责人负责督办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应当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别确定承办单位。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提案,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第十三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有责任保护提案人的民主权力不受侵犯,在涉及本单位或本部门较敏感问题时,可根据提案人的要求,采用适当方式承办单位办理。
第十四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对由代表团提出的涉及学院全局问题的重大提案,可提请代表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案形式向学院提出。
第四章   提案的办理
第十五条  提案工作委员会在立案后10天内,将提案送交有关单位。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应在60天以内对提案进行答复。提案答复可以直接向提案人答复,也可以集中统一答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如提案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做进一步答复。承办单位在答复、复办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提案工作委员会登记备查。
第十六条  对学院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反映教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并且具有较强可行性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进行重点督办。
第十七条  学院对在办理落实提案工作中由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承办落实提案工作不力的个人应提出批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