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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新法新政开创民办教育新道路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8-01-10]

           2017年12月15日,由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主办,上海市民办教育协会承办的“第九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

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推动新时代民办教育优质发展。
大会现场,“教育者论坛”对与会嘉宾进行了采访:新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给民办教育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嘉宾们对于本次大会有哪些寄语和祝福?
新法新政开创民办教育新道路
新法新政是新时代开创民办教育新道路的一个重要引擎,也是一个重要的制度保障。总的精神是跟国际接轨,从国情出发,对举办者是否要求取得经济收益,将民办学校分为营利性的和非营利性两条轨道来管理登记,进行后续的发展扶持。所以,将来按照新法新政和一系列新的民办教育政策文件的设计,我们会大力鼓励引导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来优先发展,在这方面新法新政所做的制度设计是很全面的,也应该说是力度非常大的。
将来真正捐资办学或者不要求取得办学收益的学校,至少有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首先土地可以划拨,国家可以采取基金奖励捐资激励购买服务,更重要的就是参照公办学校不同学段的生均公用经费来进行补贴。这些制度对于将来非营利性学校的发展是很有利的,同时对非营利性学校的教职员工来讲,将来也有望参照公办学校来缴交养老保险,现在按照国务院的文件规定,将来是国家个人和单位各自来承担,这个对于教师的稳定,教师队伍的建设是非常好的一个推手。学生待遇这块,新法新政里面也讲得非常清楚,跟公办学校是没有什么差别的。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以及其他的一些困难减免都是跟公办学校一样的。
对于营利性学校,国家也是允许发展,鼓励高水平的有特色的民办学校,根据市场的变化适应需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在满足多元化个性化选择性教育需求当中,营利性学校还可以继续发挥更大作用。
当然新的制度对于营利性学校的政策设计还有待进一步细化,要求地方在制定配套政策当中加以明晰。我们知道,现在宏观层面对于营利性学校收费是完全放开的。那么营利性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相对来说可能会具有更大的自主权,营利性学校也可以借鉴企业管理、公司治理这套模式来进行股权激励,将来也可以搞多元分配薪酬制度。将来甚至一些营利性培训机构,还可以走资本市场这条道路。
事实上,现在我们资本市场也是逐步向营利性教育机构开放,所以我们还是感觉到将来这两条路并行不悖,各自定位,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当然过程可能会有一些痛苦,要对原有的学校按照新的标准来进行调整,进行分类,这个里面会涉及到比较多的资产清算,产权确认,以及一些税收补缴等工作流程,这个过程当中可能会有一些繁杂的工作要做。
如果这步迈开了,将来政策体系扶持都清晰了,办学定位也会更加的准确了,对于两类学校的发展都是有好处的。
大会寄语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08年成立至今,每年都召开发展大会,而且每年会议都有不同主题,今年主题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里面有最重要的一个表述就是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当然这只是对民办教育这一块的一个具体定义,实际上,整个国家在迈向建设教育强国的过程中,民办教育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无论是在增加教育资源的供给,还是在激活办学活力方面,还是说将来推动我们整体教育体制改革方面,民办教育仍然可以发挥很大作用,我们也特别期待。
通过上午的领导致辞、专家报告,大家能够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能够把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也能够深刻领会理解推动分类管理的重大意义,以此来消除一些误解和分歧,这也是此次大会最重要的一个期待。
同时我们也期待今天下午的经验交流,大家站在不同角度,有党的建设,有特色发展,有内部管理优化治理,通过国内比较重要的一些机构的办学特色案例,也会给我们下一步深化内涵建设,加快教育改革,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服务提供借鉴。所以我们期待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思想上的层面,一个是办学的层面,都能形成更多更好的共识,能够出更多更好的成果。
文章来源:教育者论坛,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