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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职业教育改革方案,企业将成办学主力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9-03-08]

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企业首次被确立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而政府的角色将从“举办者”变为“管理者”。

尽管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等政策已经提出数十年,但《通知》表示,目前中国的职业教育质量、数量、体系建设等依然有待加强,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为了解决技术人才缺乏、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等,国务院表示必须下大力气抓好职业教育。

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成为《通知》的重要内容,政府将向参与办学的企业提供制度保障、资金支持等。

《通知》要求,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要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学校和企业的办学合作将不再参考普通办学,而是要转变为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

根据《通知》,中国将建立起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获得认证的企业将获得“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除了税收等优惠,职业教育办学产生的收入也是企业获益的一大途径,《通知》表示,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为了鼓励学校主动与企业合作,国务院此次出台了相应政策,为校企合作提供保障。

《通知》要求,学校要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鼓励参与的同时,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成为政府对企业、学校提出的明确要求。

为了保证教育质量,大企业成为制度鼓励参与的办学力量。《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适当支持,并要求在2020年初步建成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需提供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深入到办学的各项具体环节。

在教学内容上,企业、学校应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要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各地原则上每5年修订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学校依据目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年调整1次专业。《通知》要求,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并鼓励在线精品课程、虚拟工厂等在线教育。

而为了保证师资力量,政策不仅鼓励企业中的人才进入学校任教,职业院校中的教师也须进入企业培训。

《通知》表示,“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应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各级政府将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通知》要求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

2019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

先进制造业的技术技能人才是政策鼓励培养的紧缺人才,而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也将扩大招生规模。《通知》显示,学生的实践性和应用性是职业教育培养的主要方向。

《通知》要求,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各级政府将推动企业、学校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从2019年开始,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020年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成为《通知》确立的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之一。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将负责部署职业教育的相关工作,国务院分管教育工作的副总理担任召集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国资、税务、扶贫等单位负责做好相关政策衔接,为职业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今日头条,2019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