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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发布日期:2016-11-24

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二级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工作惯例,每年5月启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充分做好项目培育,争取更好的成绩,现正式启动我校2016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现将项目申报及材料准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要求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申报并做好内部项目遴选工作,原则上各院都必须参与申报,有条件的多报,鼓励创业实践项目。

3.相关工作要求

1)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省级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参与的学生原则上以大二、大三为主,要求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2)教育厅将从省级项目中遴选部分优秀项目上报教育部,由教育部最终确定国家级项目;

3)学校给予获得立项的项目专项建设经费,支出该项目所必须的在预算内的各种耗材、调研等项目建设费用,标准上限为:省级每项5000元,国家级每项10000元;

4)立项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学校组织自查,相关验收总结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接受复查,必需材料为总结报告(包含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支撑与说明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论文、设计、专利等材料。

4.申报材料格式要求请暂参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5.各院向教务处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415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一六年三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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