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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7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6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即刻起开展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学院及相关专业
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评估检查
2014年、2015年首次招生专业中期检查
二、检查方式
(一)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评估检查。
1.学院自查。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见附件1-1)认真开展自评,仔细填写《2013年新设专业有关情况数据表》(见附件1-2),严格按照《2013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提纲》(附件1-3)撰写自查报告。
2.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与审校。各学院院长对提交的专业建设自查报告质量负总责,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全面组织专业建设自查工作并承担直接责任。鼓励各院之间开展交叉评审,做好评审过程资料。
3. 各专业应认真研读《关于公布2012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结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5号),该通知中提到教育厅2015年共组织检查了71所高校的129个新设专业,其中本科专业68个,高职专业61个。认定102个专业合格(占79.1%),19个限期整改(占14.7%),8个撤销(占6.2%)。已查专业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专业师资力量薄弱。部分专业存在师资不足、专职教师过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生师比过高;青年教师培训不够,教科研成果不足;高级职称比例低;兼职教师人数过多等。
2)教学基本建设不足。部分专业建设经费投入不够,实践教学条件较差,不能适应专业建设需要。
3)培养方案不科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描述不统一;,需加强能力培养,提高实践教学学时比例;实践教学学时计算方法不规范。
4)生源萎缩,招生人数偏少。部分高职专业招生数量连年下降,发展后劲不足。
5)专业自查材料不规范。
再有,2016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全省拟在十三五期间调整一批同质化专业,“关停并转”布点过多、培养质量不高的400个专业(点)。
形势严峻,各专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填写附件1-2的支撑数据表格,特别要在师资、教学基本建设(包括经费、实验实践条件)、培养方案、生源等方面认真自查、及时整改,专业重要办学指标(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是评审关键要素,必须达标。通过系统自查,找准专业培养定位与服务面向,重视专业建设与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弥补差距,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特色培育,提升专业在社会的认可度。
要求撰写自评报告时严格遵照撰写提纲,文字描述与统计数据高度一致。
(二)20142015年首次招生专业建设中期检查。
学院自查。按照《2014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基本要求》(见附件2),撰写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
(三)各相关职能处室要求全力协助新设专业完成自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 招办负责提供附件1-2表格二“在校生情况表”中的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实际报到人数并签字。
2. 教务处负责附件1-2表格一、二、四、五、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数据的审定。
3. 人事处负责附件1-2表格三的审定。
4. 科研处负责附件1-2表格六、七、八、九、十九数据的审定。
5. 财务处负责附件1-2表格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表”的审定,相关职能处室配合完成。
6. 图书馆负责附件1-2表格十一“图书资料情况表”的配合填写与审定工作。
7.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附件1-2表格十二“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情况表的填写配合与审定。
8. 职业培训中心负责附件1-2表格二十“专业开设以来学生获得相关行业证书情况表”的填写配合与审定。
9. 所有数据表格要经过质量评估中心的审校后方可提报。
强调:所有数据填充都要有原始支撑材料,暂存于各专业,不能公开的数据和支撑存于相关业务处室,待进校查检使用,存放至学生毕业后三年。
(四)专家审核
1. 各学院需要形成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所有自评材料的审核工作。
2. 学校将组织校内专项工作专家组,对新专业建设情况采取逐一汇报、逐一查证的方式进行审核。
(五)时间进程安排
1.各专业于2016531日前完成所有自查材料的准备;
2.各学院于201668日前完成内部会审工作,并于8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3.各相关业务处室于2016620日前完成相关数据审校;
4.学校专家组于假前完成材料审核与提出修改意见;
5.各专业假期完善相关资料,开学后定稿、会签、印制、提报工作。
6. 最后定稿上交时间为2016830日。请相关学院将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自查报告(含支撑材料、数据表,每个专业材料分开装订)一式三份,20142015年首次招生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一份于830日(星期二)前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396831010@qq.com
三、有关要求
本项工作事关学校招生大计,事关专业生死存亡,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撰写相关资料。
附件:1.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等;
         2. 2014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基本要求。
 
  教务处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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