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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2015年立项的“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7

各项目负责人:

参照陕西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3年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和2015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4号)精神,学校决定对我校2015年获得立项建设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5年获得立项建设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报告》(见附件2),由各项目所在部门组织开展项目自查,得出自查结论并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将根据部门自查结果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最终检查结果报省教育厅。
三、资料提交
各项目请于5月20日下班前将项目自查材料及《中期报告》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5年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附件2: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
 
 
 
 
教务处
2016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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