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吸引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市政办发〔2017〕1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8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校2018届统招毕业生中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或本人残疾,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共计4种申报类型。各类型补贴对象应在毕业年度内积极求职或参与创业。
2.补贴标准
在毕业年度内毕业生可以享受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二、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一)所需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因财务处统一转账,考虑到大部分同学持有工商银行卡,故只能提供学生本人工商银行的账号转账服务,没有工商银行账号的学生本人可以在七月份持身份证到财务处领取现金),二级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申请表如附件1所示。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各申报类型应准备的材料:
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此类型的,创就中心从资助中心获取名册,二级学院汇总申请人员名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符合此类型的,创就中心从资助中心获取名册,二级学院汇总申请人员名单。
身患残疾:申请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证明》或本人《残疾证》。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1)申请人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如附件2所示),其中必须注明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2)提供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若因父母双亡等原因产生供养关系转移的情况,需由当地相关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
(二)申报类型重复处理
每名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求职创业补贴,若符合多个申报类型只需提供一种类型的申报材料,优先使用“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申报类型。
三、汇总申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审核各类型申请人员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尤其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类型的申报材料,应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于3月20日前,汇总各类型申请人员名单,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如附件3所示)报创就中心市场部,需纸质版一份,以及电子版。
联系人:王伟涛
联系电话:82601919
QQ:303892733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资料下载)
附件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见资料下载 )
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创业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