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有严格的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条件,规范的程序步骤,今天,我们主要通过介绍征兵工作基本流程,和大家共同熟悉征兵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从1月10日开始兵役登记和征兵宣传报名,8月份开始征兵体检政考,9月1日批准入伍,9月30日征兵结束。具体工作中,重点把握十个环节。
一、征兵准备(1月10日至6月30日)
1.组织兵役登记。《兵役法》和相关规定要求,每年1月10日至6月30日前,对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全国推开网上征兵后,所有流程都要在“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上操作录入,兵役登记前要提醒青年本人进行注册,兵役登记后要进行应征报名,下载打印相关表册,其他信息按照全流程要求进行登记报名。
其它事项由征兵工作人员登录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认。
二、高校报名预征(一般5月中旬前)
1月10日开始,学生开始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预征对象的确定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大学生报名人数较多时,5月15日前,高校征兵工作站采取目测询问的方式完成初检初考,目的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把政治思想好、文化程度高、身体符合征兵条件的应征公民向辖区县级兵役机关推荐为当年的预征对象,主要有身体目测、初检和病史询问、政治、文化初审等内容。在此基础上,依据适龄青年参军意愿、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家庭状况以及了解掌握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合格的将其《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报驻地县级兵役机关择优确定为预征对象,并通知本人。另一种情况是,当大学生报名人数不到上年度征集任务数的4倍,全部将大学生确定为年度预征对象,直接上站体检。在加强预征对象的教育管理,预征对象网上确认后,将定期进行电话联系,集中组织思想教育,征兵开始前,将逐一通知预征对象征兵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会协调学校安排专职留守人员负责为大学生体检期间的住宿提供便利,为大学生提供贴心服务。
三、体格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5月底前组织,第二阶段在8月份中上旬组织)
第一阶段:主要是面向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高校驻地县级兵役机关应在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组织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预征对象进行全面体格检查,一般不作单科淘汰,复查不合格再予以淘汰,高校会积极配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经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确定为预定兵,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依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15〕1号)要求,体格检查时主要有外科、内科、五官科、视力色觉、血压、听力嗅觉、B超、心电图、化验、放射、心理检测、主检等12个常规体检全部科室。
眼科:右眼裸眼视力高于等于4.6(大概250度至275度),右眼裸眼视力高于等于4.5(大概300度至352度),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祼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外科:男性身高160㎝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158㎝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为合格。在大学生咨询时,可以对照《身高体重标准对照表》。
身高体重标准对照表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身高(cm) |
标准体重 (kg) |
男性体重(kg) |
女性体重(kg) |
||
下限 |
上限 |
下限 |
上限 |
||
158 |
48 |
|
|
40.8 |
57.6 |
159 |
49 |
|
|
41.7 |
58.8 |
160 |
50 |
42.5 |
65.0 |
42.5 |
60.0 |
161 |
51 |
43.4 |
66.3 |
43.4 |
61.2 |
162 |
52 |
44.2 |
67.6 |
44.2 |
62.4 |
163 |
53 |
45.1 |
68.9 |
45.1 |
63.6 |
164 |
54 |
45.9 |
70.2 |
45.9 |
64.8 |
165 |
55 |
46.8 |
71.5 |
46.8 |
66.0 |
166 |
56 |
47.6 |
72.8 |
47.6 |
67.2 |
167 |
57 |
48.5 |
74.1 |
48.5 |
68.4 |
168 |
58 |
49.3 |
75.4 |
49.3 |
69.6 |
169 |
59 |
50.2 |
76.7 |
50.2 |
70.8 |
170 |
60 |
51.0 |
78.0 |
51.0 |
72.0 |
171 |
61 |
51.9 |
79.3 |
51.9 |
73.2 |
172 |
62 |
52.7 |
80.6 |
52.7 |
74.4 |
173 |
63 |
53.6 |
81.9 |
53.6 |
75.6 |
174 |
64 |
54.4 |
83.2 |
54.4 |
76.8 |
175 |
65 |
55.3 |
84.5 |
55.3 |
78.0 |
176 |
66 |
56.1 |
85.8 |
56.1 |
79.2 |
177 |
67 |
57.0 |
87.1 |
57.0 |
80.4 |
178 |
68 |
57.8 |
88.4 |
57.8 |
81.6 |
179 |
69 |
58.7 |
89.7 |
58.7 |
82.8 |
180 |
70 |
59.5 |
91.0 |
59.5 |
84.0 |
181 |
71 |
60.4 |
92.3 |
60.4 |
85.2 |
182 |
72 |
61.2 |
93.6 |
61.2 |
86.4 |
183 |
73 |
62.1 |
94.9 |
62.1 |
87.6 |
184 |
74 |
62.9 |
96.2 |
62.9 |
88.8 |
185 |
75 |
63.8 |
97.5 |
63.8 |
90.0 |
186 |
76 |
64.6 |
98.8 |
64.6 |
91.2 |
187 |
77 |
65.5 |
100.1 |
65.5 |
92.4 |
188 |
78 |
66.3 |
101.4 |
66.3 |
93.6 |
189 |
79 |
67.2 |
102.7 |
67.2 |
94.8 |
190 |
80 |
68.0 |
104.0 |
68.0 |
96.0 |
在文身方面: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同时,在合格范围内的文身并且经公安机关定性不具有黑社会性质,才能定性为合格。
其它体检标准在全国征兵网上都有体检标准,大家可以到网上下载学习。在第一阶段体格检查前会给予大学生应征青年提供体检注意事项。对于大学生应征青年体检结果,对非器质性问题、体检标准处于边缘围绕内,参军意愿比较强烈的大学生,给予第二次体格复查机会,以第二阶段复查的结果为准,并给予身体调养参考意见。比如,体重在几斤范围内,肾结石、少许的尿胆白或尿胆元等等。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报名参加体检的大学生,在8月5日前仍可报名应征,并在8月份根据当地兵役机关的安排,参加征兵体检;第一阶段体检合格的,在第二阶段组织对外科、化验等项目进行复查。第一、二阶段参检时,预征上站大学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上站。体检结束后,在校园网或校内醒目位置张榜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时间不少于5天。
四、政治考核(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放假离校前完成,第二阶段在8月份中上旬组织)
体检合格的大学生,县级征兵办公室应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征兵政治考核的主要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二是坚持依法考核,严格标准程序;三是坚持全面衡量,实行择优征集。征兵政治考核应当以应征公民本人的现实表现为主,考核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政治考核工作由高校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负责,辖区公安派出所会同我校征兵工作站具体承办。
(一)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政治考核以本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为主,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进行函调或外调;确需函调或外调的,由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原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积极配合。
(二)政治考核期间,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的大学生,走访调查由院校安排,高校武装部应当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组织居委会、院系负责人、社区警备室或片区民警等有关人员组成若干走访调查组,按照“谁走访、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调查对象包括学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或同学、校医等,一般不少于3人,重点调查了解应征学生的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病史(抑郁症、失眠证、适应性障碍、强迫性神经症等精神类问题)等情况,走访调查结论应由院校征兵工作站站长签署,走访组成员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相应样目签署意见。对身体、政治有特殊要求的条件兵,还要吸收部队参与走访。院校征兵工作站站长组织填写《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同行的调查人共同签字,调查表作为审批定兵的依据之一,留存县级征兵办备查,5年内不得销毁。根据规定,在校学生不到入学前户籍地进行走访,不要求其家长在调查表上签字。
(三)第一阶段政治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批准入伍前,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组织其政治复考。复考一般只做网上调查。
(四)高校及其所在地公安部门应协助做好回原籍地应征报名大学生的政治考核工作。
对体检政考“双合格”名单,要在校园网或校内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五、役前教育训练(8月底至9月初)
①役前教育训练的主要目的。为提高新兵征集质量,进一步端正新兵入伍动机,提前适龄部队生活,淘汰思想不坚定、有隐患病症的应征青年。②组织方法。主要依托训练基地、边区部队训练机构、国防教育基地或学校等单位进行,实行集中统一组织、封闭式、连队化管理,实际时间7天,实行全程淘汰。③排查的重点问题。主要排查思想意志不坚定、身体有隐患疾病,特是是有精神类病症问题。④淘汰机制。主要有政治淘汰、思想淘汰、身体淘汰和其他情况淘汰四项机制。政治淘汰主要是通过交谈了解和日常观察,发现有不符合《政治考核工作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入伍资格。思想淘汰主要是排除应征大学生愿服役参训。身体淘汰主要是参训过程中,参训人员出现明显的身体不合格问题。其他情况淘汰主要是教育训练过程中发生不服从管理、打架斗殴、私自离队等问题。
六、审批定兵(8月底至9月5日)
由县级征兵办按照陕西省《定兵实施规范(试行)》。陕西省征兵定兵原则:①首先征集符合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和伤残军人的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子女;②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征集大学毕业生入伍。大学生按照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顺序确定;同等情况下按照研究生、本科、大专、高职、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等同高中学历,不分先后)的顺序确定;③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以下顺序审批定兵:一是参战退伍军人子女;二是老红军、老八路后代;三是见义勇为、参加抗震救灾、抗洪抢险或其他有突出表现受县以上政府表彰的;四是党员;五是基层现任专武干部女子;六是上年度“双合格”和本年度符合直招士官条件未批准入伍的;七是年龄接近征集条件上限、下年度超龄的。有身体边缘问题的、病史调查不清的、政治考核不清的、本人不愿当兵的“四个不送”。高校一是搞好推荐。高校征兵工作站负责人要参加所在县级兵役机关定兵会,对本校就地应征的双合格大学生进行综合排序衡量,向属地县级兵役机关提出定兵意见建议。二是搞好公示。对本校定兵人员名单,在校园网或校内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发现问题,及时向兵役机关通报,做好替补人员遴选推荐工作。三是搞好教育。持续跟踪定兵人员的思想动态,力防思想波动造成兵员流失;及时做好落榜双合格学生的思想安抚工作,防止引发倾向性问题。
七、交接运输(9月10日至9月底)
一是落实人员。高校配合属地兵役机关督促定兵学生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按要求参加复检,遇复检不合格情况,协调推荐双合格替补对象参加复检。二是搞好欢送。起运前2天,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组织开个座谈会、欢送会,进行入伍前教育,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多提提希望,多给学生加油鼓劲。三是搞好服务。大学生新兵入伍前,要及时办理学费补偿代偿、学籍保留、相关证书发放以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相关等相关手续资料,尽量减少来回多跑路。
八、跟踪联系(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学校会积极配合属地兵役机关到大学生新兵相对集中的部队进行走访,面对面进行交流鼓励,帮助大学生新兵调整身心不适,减少思想波动;要积极发挥对大学生士兵了解多、情况熟、感情近的优势,平时多沟通多联络,多做拴心留人的安抚工作,消除学生的思想顾虑,确保安心服役。
九、退兵处理(9月底至次年3月中旬)
要根据退兵程序和退兵期限,协调做好退兵处理。(1)身体原因退兵。退兵期限不得超过45天(含性病),对精神类疾病、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等影响服役的严重疾病,退兵期限为新兵入营后180天。相关高校及时办理入学、复学手续。(2)政治原因退兵。退兵期限不得超过90天,政治、思想原因退兵由省级征兵办公室负责接收。(3)思想原因退兵。协助兵役机关共同教育转化。对经反复教育仍拒绝履行兵役义务的,依法实施惩戒,接收后一律不予办理入学、复学手续。已经办理补偿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辖区县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各高校应在收回资金后十日后,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适用期为新兵自批准入伍之日起90日内。(4)年龄、文化原因退兵。退兵期限可按政治、思想原因退兵执行。
十、总结善后。(10月份)。一是全面梳理年度征兵工作,查找矛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确定对策措施、总结经验做法,推荐表彰先进典型。二是配合辖区征兵办发函通知入学前户籍地县(市、区)征兵办,户籍不在学校的大学生新兵,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其他方面的优待。三是落实优待政策。要准确核实新兵信息,按照辖区县级情况,督导退役军人部门及时发放义务兵家庭待金。
(附西安2018年各区县优待金发放标准)
西安2018年各区县优待金发放标准
单位 |
优抚金标准 |
新城区 |
40292 |
碑林区 |
40636 |
莲湖区 |
本科及以下学历每人每年40575元,研究生学历每人每年42000元 |
雁塔区 |
2017年 40660元,另奖励大专8000,本科10000元 |
未央区 |
40034元 |
长安区 |
本科以下37500元 |
灞桥区 |
39794元 |
阎良区 |
39914元 |
临潼区 |
按省上标准依学历发放 |
高陵区 |
学历标准发。 另:军区以上荣誉称号奖励1万元、一等功1万元、二等功8000元,三等功5000元,军区以上优秀人才奖1万元,士官人才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以上奖励获奖者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服役,标准翻倍。 |
鄠邑县 |
本科36000,其他学历30224 |
周至县 |
本科、大专按学历发,高中29039元 |
蓝田县 |
按省上标准依学历发放 |
备注 |
省学历发放标准:初中18000 高中24000 大专30000 本科3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