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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高校毕业生在我院进行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28]

 

各位思源校友:
依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09105)和陕教生【2010】5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目前就业形势仍然非常严峻的情况下,为动员社会各类单位提供岗位,吸纳接收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陕西省专门制定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政策措施,并从2009年起,连续3年每年组织安排3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今年,省政府给教育厅下达了50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省教育厅将2010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并下达。其中,我院每年共计承担50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工作任务。
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接收毕业生见习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
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对象为陕西省生源,应届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陕西生源”指入学前户籍在陕西省内的毕业生;“应届”指当年毕业的在校学生(在校最后一学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离校后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未就业登记手续的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高考后被录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学生,包括大专和大专以上学历的学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单位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
符合以上要求的我院毕业生,不但可报名参加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布的其他企业单位或学校、科研所等安排的就业见习工作,也可直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请各应届毕业班辅导员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班在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工作,并于201062日前将学生名单报校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班1~2名),由校见习工作领导小组面试择优确定名单,签订见习协议。
我院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往届校友,如愿参加我院就业见习工作,可致电029-82601919联系王老师报名,或在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毕业生就业服务http://bys.xajob.com)上下载报名电子表格,填写后发送至82601885@163.com。请注明个人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并将邮件主题设置为:姓名+见习报名。
二、关于毕业生进、出见习单位
毕业生参加见习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方式进行,应届毕业生报名数量较大的,可由我院就业指导中心组织集中报名。
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毕业生到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也可登陆陕西省毕业生就业服务网http://bys.xajob.com下载),填表后到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或乡镇、城市社区)签署审核意见。
2、毕业生持《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应届在校生持学生证和学校介绍信)直接到见习单位报名。暂时未有对应需求岗位的毕业生可以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登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个人意愿和专业等情况推荐就业见习单位。
3、毕业生与就业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于见习前5个工作日内将见习名单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毕业生进入就业见习岗位。
三、有关就业见习岗位的补贴和保险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规定给予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0元的。高校见习毕业生的经费管理,由学院毕业生见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底由财务处根据名册按时给见习毕业生下发见习生活补贴。
参加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的毕业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我校需提前将所接收的毕业生情况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毕业生进入见习岗位前5个工作日内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花名册、《见习协议书》,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再将办理保险有关资料反馈我校。发生保险理赔事宜由毕业生直接向保险公司申报,我校和省人才交流中心予以协助。
四、有关见习过程的管理和考核
经校见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见习报名情况,确定并将其安排到我校各见习单位后,毕业生见习期间的管理与考核,由见习单位负责。见习单位对见习毕业生管理的内容:1、有明确的见习目的;2、为毕业生确定见习课程体系;3、指定见习指导老师;4、为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见习单位应对见习毕业生遵守制度、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技能、见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每月将考勤情况交校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见习结束时,将见习毕业生的见习整体情况报校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单位或部门积极做好准备工作。现将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各项资料附后(附件)。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并鼓励我院应往届毕业生积极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校就业见习工作领导小组

                                  20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