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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峰会(EAS)
发布日期:[2018-09-28]

   【成立背景】东亚峰会(East Asia Summit,简称EAS)概念最早由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于2000年提出。2002年第六次10+3领导人会议通过《东亚研究小组最终报告》,“推动10+3领导人会议向东亚峰会演变”是报告提出的九项中长期措施之一。在东盟推动下,首届东亚峰会于2005年12月14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东亚峰会由此启动。

   【成员】现有18个参与国。其中,东盟10国(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初始成员。俄罗斯和美国于2010年10月第五届东亚峰会上加入。

   【主要机制】东亚峰会是年度领导人会议机制,由东盟轮值主席国主办和主持,迄今已举行12届。峰会主要通过外长及高官会晤回顾峰会合作,就未来发展方向交换意见。峰会确定能源与环保、金融、教育、公共卫生、灾害管理、东盟互联互通为重点合作领域,并初步形成经贸、能源、环境、教育部长的定期会晤机制。

   【重要文件】《关于东亚峰会的吉隆坡宣言》(2005年)、《关于预防、控制和应对禽流感的东亚峰会宣言》(2005年)、《东亚峰会灾害管理华欣声明》(2009年)、《东亚峰会五周年纪念河内宣言》(2010年)、《东亚峰会互利关系原则宣言》(2011年)、《东亚峰会关于东盟互联互通的宣言》(2011年)、《东亚峰会金边发展宣言》(2012年)、《东亚峰会关于粮食安全的宣言》(2013年)、《落实<东亚峰会金边发展宣言>行动计划(2014-2015)》(2014年)、《纪念东亚峰会成立十周年吉隆坡宣言》(2015年)、《东亚峰会关于加强地区海洋合作的声明》(2015年)、《东亚峰会促进东亚基础设施发展合作万象宣言》(2016年)、《东亚峰会领导人关于减贫合作的声明》(2017年)、《推进<金边发展宣言>马尼拉行动计划(2018-2022)》(2018年)。

   【中方参与情况】中国领导人出席了历届东亚峰会,阐述中方对东亚合作的政策主张,与各方就东亚峰会及东亚合作未来发展交换意见。

  2017年11月14日,第12届东亚峰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李克强总理出席。李总理指出,东亚和平稳定的局面来之不易,应倍加珍惜。东亚经济发展成就来之不易,应更加努力。东亚一体化进程来之不易,应持续推进。各成员方应坚持“领导人引领的战略论坛”定位,坚持东盟的中心地位,坚持经济发展和政治安全合作“双轮驱动”,把握正确方向,加强规划引领,完善机制建设,推动峰会行稳致远。各方应携手加快区域一体化建设,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发展,共同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创新安全理念,完善区域安全架构。

(转自外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