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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联盟 (ASEAN)
发布日期:[2018-09-28]

  【成立日期】1967年8月8日

  【目 标】《东盟宪章》确定的目标主要包括:(一)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二)通过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提升地区活力;(三)维护东南亚的无核武器区地位,杜绝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四)确保东盟人民和成员国与世界和平相处,生活于公正、民主与和谐的环境中;(五)建立稳定、繁荣、极具竞争力和一体化的共同市场和制造基地,实现货物、服务、投资、人员、资金自由流动;(六)通过相互帮助与合作减轻贫困,缩小东盟内部发展鸿沟;(七)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加强民主,促进良政与法治,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八)根据全面安全的原则,对各种形式的威胁、跨国犯罪和跨境挑战作出有效反应;(九)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区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确保人民高质量的生活;(十)通过加强教育、终生学习以及科技合作,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民素质,强化东盟共同体意识。

  【成 员】10个 :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公里,人口6.34亿(截至2016年12月)。

  【主要负责人】东盟峰会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现任主席国为新加坡,2018年1月接任,任期一年。东盟秘书长是东盟首席行政官,向东盟峰会负责,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现任秘书长林玉辉(Lim Jock Hoi,文莱前外交与贸易部常秘),2018年1月就任,任期至2022年底。

  【总 部】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70A J1.Sisingamangaraja,Jakarta 12110,Indonesia)。网址:http://asean.org/  。

  【组织机构】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根据该宪章,东盟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一)东盟峰会: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二)东盟协调理事会:由东盟各国外长组成,是综合协调机构,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三)东盟共同体理事会:包括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理事会、东盟经济共同体理事会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理事会,协调其下设各领域工作,由东盟轮值主席国相关部长担任主席,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四)东盟领域部长会议:由成员国相关领域主管部长出席,向所属共同体理事会汇报工作,致力于加强各相关领域合作,支持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五)东盟秘书长和东盟秘书处:负责协助落实东盟的协议和决定,并进行监督。(六)东盟常驻代表委员会:由东盟成员国指派的大使级常驻东盟代表组成,代表各自国家协助东盟秘书处、东盟协调理事会等机构开展工作。(七)东盟国家秘书处:是东盟在各成员国的联络点和信息汇总中心,设在各成员国外交部。(八)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负责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的相关事务。(九)东盟附属机构:包括各种民间和半官方机构。

  【主要活动】自1976年以来东盟共举行了32次峰会和4次非正式峰会。

  2016年9月,第28和29届东盟峰会在老挝万象举行,主题为“将愿景变为现实,迈向充满活力的东盟共同体”,主要讨论推进东盟共同体建设以及东盟与外部的关系和发展方向,并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会议通过了《东盟愿景2025》《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和第三份《东盟一体化倡议工作计划》。东盟国家领导人还签署了以东盟身份应对区域内外灾害的宣言。2017年4月,第30次东盟峰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议以“携手促进变革,共同拥抱世界”为主题,重点围绕东盟共同体建设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进行了讨论。2017年11月,第31次东盟峰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会议就建设更加稳定和更具韧性的东盟共同体(即建设以人为本的东盟、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加强海上安全与合作、促进包容性与创新驱动型增长、加强东盟韧性、推动东盟成为区域主义样板和全球事务参与者)进行了讨论,并签署了《东盟关于保护和提高移民劳工的共识》,通过了《东盟关于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的宣言》《东盟创新宣言》等多份重要文件。东盟及其对话或域外伙伴领导人共同出席东盟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2018年4月,第32次东盟峰会在新加坡举行。会议围绕今年东盟主题“韧性与创新”,重点就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国际地区问题进行讨论,会后发表《主席声明》《关于建设韧性和创新的东盟愿景文件》《关于网络安全合作的声明》和《东盟智慧城市网络概念文件》。

  【对外关系】东盟积极开展多方位外交。东盟国家每年与对话伙伴(包括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欧盟、联合国)举行对话会议。1994年7月,东盟倡导成立东盟地区论坛(ARF),主要就亚太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交换意见。1994年10月,东盟倡议召开亚欧会议(ASEM),促进东亚和欧盟的政治对话与经济合作。1997年,东盟与中、日、韩等共同启动了东亚合作,东盟与中日韩(10+3)、东亚峰会(EAS)等机制相继诞生。1999年9月,在东盟倡议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FEALAC)成立。

  2011年11月,东盟提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倡议,旨在构建以东盟为核心的地区自贸安排。2012年11月,在第七届东亚峰会上,东盟国家与中、日、韩、印、澳、新(西兰)6国领导人同意启动RCEP谈判,迄今已举行21轮谈判和10次经贸部长会议。2017年11月,首次RCEP领导人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会后发表联合声明,重申致力于2018年结束谈判。

(转自外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