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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毕业教学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5

西思教发〔2011〕41号

关于2012年毕业教学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性环节。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确保2012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高职各专业

1.毕业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报告,不再撰写毕业论文。

2.进一步推进顶岗实习,逐步用顶岗实习替代毕业实践。顶岗实习的学生要认真填写实习日志并完成实习报告。

二、统招本科专业

1.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具体的毕业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

2.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形式。校外集中实习,各专业应尽可能根据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安排学生在性质、功能相近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实习。学生可以自己选定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履行审批手续。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同时启动,本学期完成选题和开题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不少于9周。

三、思源非统招本专科专业

1.思源非统招本专科毕业生要完成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综合作业。

2.主考院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可以代替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但要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复印件交所属院存档。

三、工作程序

1.2011年11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2012届各专业毕业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及期中检查安排交教务处实践科。学校将对毕业实践教学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毕业实习工作开始前,各二级学院要落实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实习计划、明确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召开动员会等,实习相关表格到教务处实践科领取)。因本科学位评估工作需要,2012届统招本科毕业实习要求至第八学期3月31日前全部完成,学生返校。

3.学生实习期间,各学院要组织专人到各实习点进行指导、检查,对实习教学过程进行监控。在学生中开展实习情况问卷调查(抽取实习学生的10%进行),根据检查结果完成《西安思源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教务处实践科)。

4.各专业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办法。实习结束后,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报告、实习表现、实习单位鉴定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完成实习考核表、实习鉴定表。

5.各学院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高职专业、思源非统招本专科专业毕业实习成绩、统招本科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成绩)及毕业实习工作总结、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学生实习调查表等资料交教务处实践科。

6.学生实习鉴定表、毕业实习考核表、学生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等原始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整理存档。

附件:1.西安思源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2.《西安思源学院20   届本科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

3.西安思源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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