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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高度重视并强化对实习实训工作的管理
发布日期:2012-05-24

              积极贯彻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高度重视并强化对实习实训工作的管理

5月7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省高校充分认识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实习实训过程管理,加强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文件还专门就今年毕业实习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接到文件后,翟轰校长非常重视,他要求迅速将此文件引发给教务处、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并认真组织学习,坚决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时查找管理漏洞,保证我校实习实训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开展。对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和校领导指示,教务处立即着手检查梳理我校已有的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查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结合我校实习工作现状,针对实习实训管理几个重点环节,提出进一步的规范要求。
        5月21日,教务处制发了《关于加强实习实训管理的若干规定》(西思教发[2012]13号)。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积极推动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开展校企合作。要组织教师、辅导员和学生认真学习陕教高[2012]1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实习实训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实习管理水平。
        文件规定,由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大型实习实训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原则上学生必须参加,并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对私自脱离集体实习单位,未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二级学院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实习,必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严禁未经允许带学生集体外出实习。因受客观条件限制,允许部分毕业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但要严格按照学校自主实习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分院要建立毕业实习中的师生联系制,对外出自主实习的学生进行过程监管,严禁学生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实习。若查实手续不全者,追究二级学院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全院通报。二级学院要选派思想素质好、经验丰富的实习带队教师,深入实习现场,严格考勤与管理,同时要加强实习检查、考核和档案管理工作,形成学校、学院两级实习质量检查评价体系。
        文件特别针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问题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一是建立完善学生、实习带队(指导)教师、二级学院、学校逐级负责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制,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级学院院长为实习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实习带队(指导)教师为第二安全责任人。对因重大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要择优选择实习实训单位,在实习开始实施前,严格按照学校签订协议审批流程与实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签署正式协议的实习实训项目不允许实施。三是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挪用学生劳动报酬,杜绝引起学生不满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四是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必须明确规定有关学生实习期间劳动防护、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范培训等内容,并为实习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为防患于未然,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即刻对正在实施的校内外实习实训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落实相关的安全责任人,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加以改正。教务处还进一步完善了校外实习实训的审批流程,落实实习中的相关安全责任人。同时,在原实习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学校将研究出台《西安思源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并结合现状对已有的《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全面修改。
        5月23日,校长助理夏静波教授及教务处主要领导还深入实习一线,看望、检查了正在理工大西电校区进行金工实习的我校2011级本科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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