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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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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近期,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公示工作。
        近年来,学校各级党组织根据《西安思源学院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的规定,在发展党员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公示,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为了进一步拓宽党员发展监督途径,校党委在党建专题网站上(http://home.xasyu.cn/web/dangban)开通了“公示”栏目,对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同时,开通相对应的公示邮箱(db@xasyu.cn),专门接收有关意见。
        党建网站“公示”栏目的开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规范程序,完备手续,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促进了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讯员  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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