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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体育课教学规范
发布日期:[2014-11-14]

 

西安思源学院体育课教学规范
 
大学体育教师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上好每一堂课是教师的天职。体育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渊博的理论知识和全面的运动技能,要有文明、规范的言行举止,时时处处为人师表,成为广大学生的楷模。
为了全面提高我院体育教师的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体育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体育部教学管理规范。
    一、对课前准备工作的要求与规范
    课前准备工作是上好体育课的前提,体育教师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教师必须熟悉本院的体育课程教学大纲、进度和教学内容,认真钻研教学方法,制定周密的教学计划。
  (二)教师应按时参加部里组织的集体备课,业务锻炼。要积极的参与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的编写及教学方法研究等工作。
  (三)教师应深入了解任课班级学生的心理状态、身体素质、体育经历、运动技能、兴趣爱好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措施,做到因材施教。
  (四)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进度和教材内容,认真写好每次课的教案。教师无权改变教学计划或删减教学内容。
  (五)教师应至少在课前到达体育部并进行登记(如同一单元有两次课,第二次课可一并登记),教师应在开课前5分钟到达上课场地。
  (六)教师课前应准备好场地、器材(不得在上课后再让学生去拿器材)。
  (七)教师上课应携带教案、点名册。教师应特别注重仪表,应身着整洁的运动服装、运动鞋(理论课除外),严禁穿便装、皮鞋,不准佩带饰物。上游泳课时,教师必须着泳装。
  (八)教师上课前要注意调整心态,保证精神饱满的走上课堂。教师在上课中不准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
  二、对教师授课的要求与规定
  授课是教师面对学生进行体育知识与技能的教育,是将教学内容转化为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教师上课时应遵循以下要求和规范:
  (一)教师应严格履行课堂常规(包括集合、报告、点名、师生问好),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详细登记考勤情况。
  (二)教师在课堂上要时时处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充分发挥指导作用。要采取循循善诱、导之以行的文明教学方式,要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要与学生建立既是师长又是朋友的良好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严禁辱骂或体罚学生。
  (三)教师要贯彻“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方针,坚持精讲多练的原则,力求做到讲解生动,示范准确,科学合理的安排运动量。要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意志品质的培养和体育知识与运动技能的提高。
  (四)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得提前上课或拖延下课时间,教师必须去规定的地点上课。教师无权擅自调课或私自委托他人带课。教师因工、因事、因病不能上课时,应按规定请假,经批准后应提交教案、点名册后,方可由主管教师安排代、并课。
    (五)教师应时刻注意教学安全,严防发生伤害事故。一旦发生伤害事故,要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并立即向体育部领导(必要时向院领导)报告,事后应写出书面报告。
  (六)教师课后要做好归还器材,整理场地等工作,如有器材丢失或损坏要进行登记并按规定处理。
  三、教师违规、违纪处罚办法
  (一)教师违反上述要求与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接受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二)教师课前5分钟未到达教学场地,视为一般违规,应接受批评教育并做出检讨,一学期内出现两次,按一次误课教学事故论处。
  (三)上课铃响(无铃声时以时钟为准)后,教师未来到场地(无论任何原因)为教师误课。教师误课后应在一日内递交书面报告和检查,一周内在全部教师大会上公开检查。教师误课报告及书面检查应列入本人考核档案。教师在一学期内误课一次,扣除5次课的课时津贴;误课两次,扣除一学期课时津贴;误课三次,立即解聘。
  (四)教师因教学态度问题,多次出现一般违规现象又屡教不改者;教师缺乏奉献精神和全局观念,拒绝接受工作安排者;教师因自身素质或业务能力等原因,教学效果差,任课班级学生意见大,上课学生人数不断减少者,均应接受解聘。
 
 
 
 
 
 
 
 
 
 
 
       体育部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