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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弘扬延安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西安思源学院党建网 发布日期:[2011-07-09]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弘扬延安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坚持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11〕50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弘扬延安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坚持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西安思源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1620
 
 
 
 
 
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开展
“弘扬延安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坚持执政为民”
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中央精神,省委年初对全省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活动作出全面安排,各项活动正在有序进行。在此基础上,省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后,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活动,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弘扬延安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坚持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内容
    我们党在延安时期培育形成的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延安精神,是我们党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集中体现,是中国共产党人崇高品德和伟大情怀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和全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在建党90周年到来之际,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以“弘扬延安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坚持执政为民”为基本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深刻理解延安精神的科学内涵,充分认识延安精神的时代价值和现实意义,增强党性观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筑牢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思想基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升素质、增强能力,更好地推动改革发展;坚持执政为民,心理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完善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始终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农村、街道社区、机关党组织在活动中要弘扬延安精神,增强党性观念,突出坚持执政为民内容。企业、学校、科研院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窗口行业和服务单位党组织,要弘扬延安精神,增强党性观念,突出深化为民服务内容。
    二、方式方法和具体要求
    “弘扬延安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坚持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要把握时间节点,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集中安排在“七一“前后进行。活动方式方法要丰富多彩、灵活多样,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
    1.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结合学习省委5月24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让延安精神放射出新的时代光芒》署名文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坚持执政为民,搞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2.以党支部为单位过一次弘扬延安精神专题组织生活。要在学习基础上,对照《党章》和延安精神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参加本人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虚心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3.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到各自党建联系点参加一次活动,弘扬延安精神,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思路措施。
    4.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七一”前对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和困难党员开展走访慰问和谈心谈话活动,弘扬延安精神和革命传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5.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基层党支部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各种形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使主题教育活动见实效、人民群众得实惠,以实际行动弘扬延安精神。
    三、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统筹兼顾,扎实搞好。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检查指导,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延安精神,带头弘扬延安精神,带头践行延安精神,做增强党性的模范、为民利民的模范、亲民爱民的模范。广大党员要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延安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践行延安精神,学先进、争优秀,比贡献、创一流。各级组织部门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在党委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深入督查指导。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主动介入、主动配合、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