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5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决定2013年清明节放假调休三天,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 4月4日—4月6日全校放假调休。4月7日(星期日)全校正常上班。 2. 4月5日课程调至4月7日。 3. 4月6日(星期六)全校学生照常上晚自习。 4. 各有关单位务必将以上时间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 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后勤保障处、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管理处、保卫处要妥善做好放假期间的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各级值班系统照常值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