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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法规司2015工作重点:推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5-07-03]

    一、开展教育“十三五”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组织开展教育“十三五”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着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现代教育体系,调整教育结构,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组织高校及研究机构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研究支撑。坚持“开门编规划”,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社会公众参与度。完成规划文本起草工作。
    二、推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
    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高校就“十三五”院校设置政策进行系统研究,重点研究引导地方高校转型发展、促进“十三五”期间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政策举措。探索建立高校分类设置、评价、指导制度,制定高校分类体系和分类设置标准。加强省级政府统筹,重点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推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在完成西部地区高校设置审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中东部地区高校设置审批工作,优化中东部地区高等学校结构布局,促进高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
    三、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科学合理确定2015年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引导各地将重心放在调整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把促进公平作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继续缩小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以机制建设为重点,加快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改革力度,完善招生计划与毕业生就业状况、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继续调整优化研究生层次和类型结构,改进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坚持扶优扶强,提高高端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国家战略能力。
    四、加强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
    充分发挥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国和各地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作用,促进2020年全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组织有关单位对2013年度教育现代化相关指标数据开展测算、校对工作,启动2013年度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报告的研制工作,形成全国及分省监测评价报告。协调有关司局、委托有关机构全面开展教育现代化有关社会抽样调查指标的数据信息获取及测算工作。继续推进与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的融合对接工作,为科 学决策提供支撑。
    五、进一步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创新
    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推动地方和学校落实分类管理和相关扶持政策。推进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指导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成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引领民办学校完善社会监督和内部管理机制。推进独立学院规范发展。
    六、推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按照“试点推动,示范引领,产教融合,制度创新”的工作思路,推动一批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印发《关于开展引导部分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高校转型改革试点,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组织专家对试点学校转型发展试点方案进行指导,加强试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强对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的指导,发挥试点高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着力构建现代服务型教育统计
    加强教育统计制度标准建设,完善并颁布《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完善现行教育统计报表制度,加快推进教育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强化对学校(机构)代码更新维护、分级管理制度。完善“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制定《2015年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计划任务书》,部署2015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全面提高教育统计质量。加强统计分析研究,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加快推进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建设,为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支撑。制定《2015年教育统计培训工作计划》,分层分类做好各地教育统计骨干人员和教育统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研制开发网络培训平台。等系列相关工作共计15条。
(摘编自教育部法规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