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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象牙塔”之后:大学的功能与责任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06-01-05]

  走出“象牙塔”之后:大学的功能与责任
日 期: 2005-12-20 来 源: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
作 者: 章仁彪 单 位: 同济大学
摘要:“走出象牙塔”后的大学的功能和责任都在扩展。严格地说大学的“职能”与“功能”是有区别的,但又是相互联系与转化的。继教学、研究、服务之后,“交往”正在成为现代大学的第四功能。现代大学的概念具有多义性,也是发展着的。守护大学理念,创新大学制度,是大学薪火传承的根本保证,也是大学应有之社会责任。
关键词:职能 功能 责任“交往” 现代大学
  “走出象牙塔”后的大学正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与机遇。讨论大学的功能和责任的一个关键纬度是对大学与社会关系的把握,而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本质上又是教育与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体现。这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话题,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就曾经评论过“教育万能论”。纵观历史,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上的各种学派林林总总很多。UNESCO的报告《学会生存》曾归纳出主要有4个学派:理想主义认为教育是为它本身而独立存在的;意志论者深信教育不受社会结构可能发生的如何变化的影响,能够而且必须改变世界;机械决定论主张教育的形式和前途直接为周围环境中与之发展的各种因素所控制;最后由这4种观点派生出来的学说则假定:教育必然重演、甚至加深和延续社会上遗留下来的坏事……他们主张:不彻底改变社会,就不可能解救教育。这4种观点都有其逻辑上的道理,但又都没有对现实情况提出完整的说明、或能够激起具体而明确的行动。 我们的研究能否跳出这点呢?显然,首先需要的是概念的清晰和逻辑的缜密。
一、大学“职能”与“功能”辨——“应有”与“实有”?
  大学功能研究一直是颇多争议的领域,大学功能何谓?首先涉及的是对“功能”与“职能”的同异的辨析。在中文中,“职能”与“功能”的区别还是比较清楚的。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整补本)的解释,“功能”是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的作用;效能”,而“职能” 则是指“人、事物、机构应有的作用;功能”。两者都是一种“作用”,但主要区别在“功能”之“功”含有“功效”之意,特别是表示其实际产生的(“所发挥的”)且是有利的作用,带有价值评判上的肯定;而“职能”之“职”则是带有职业或职务责任之“尽职”之意,也就是讲,并不在乎其实际作用效果是正面还是负面的,就如人们常听说的“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中的“天职”一说,是其“职”之所在和所“应(有)” 的、必须履行之“职”,否则就是“失职”。其次,“功能”重在强调对外产生的效用,是一种“实然”的效能,“职能”重在表示组织内在的规定和要求,是一种“应然”的职责。
  因此,按照中文的语义要求,我们在使用“职能”时,应该更为严谨和规范。所谓“大学的职能”必须严格限制在大学的职责范围内,也就是一切“大学”所必须履行和完成的共性的职能,否则就是大学的“失职”。具体说来,比如,说教学育人是所有大学的职能是完全应该的,或者进一步界定专业教学是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不可推卸的基本职能是可以的,因为大学与基础教育、普通教育的根本区别就是大学必设有专业学科,读大学必有所学学科专业的区分,也就是说,没有专业设置、不进行专业教学的就不是大学。同时,不同类型的大学的职能又是有区别的,比如,学术研究可以被确定为研究型大学的职能之一,否则就是名不副实。但不能反过来要求所有的大学(如美国的社区大学)都把研究列入自己的基本职能。教学型大学也需要、也应该从事学术研究,否则无法保证教学职能的良好实现,当然也可以产生研究创新的“功效”,但一般不作为“职能”要求。所以,任何组织或机构,在其建立之时就必须有其基本职能规定,但不等于不可以有衍生的其他职能,但这些职能在开始时还不是明文规定“应有的作用”,严格地说还不是“职能”,但可以说是该组织(机构)发挥的一些作用,如果是对社会或某个(类)对象发生了“有利的作用”,我们一般也可以说是该组织的“功能”。随着这种作用的不断显现,从外显的有利作用到内化为自觉的职责,有的“功能”就会逐步被自觉认同为必须履行的“职能”了。所以,“功能”要比“职能”更宽泛,且主要是从其实际产生的正面效应、积极作用上加以界定的;而“职能”的使用则应有较为严格的限定,但又一般不对其产生效果给予价值评判(有利还是不利、甚至有害都不妨碍其的存在和作用显示)。产生正面效果的“职能”一般也被人们称为“功能”,因为这已经是“发挥出的有利作用”了。所以大学的“职能”应该被包括在大学的“功能”中,而大学的实际“功能”总是会超出大学的“职能”所限范围。
  其实,就上述《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功能”与“职能”两个概念的释义的严密和准确性而言也是值得斟酌的。比如关于“功能”的释义中的“有利的”一说也具有模糊性:对谁有利?何谓有利?这本身是一个会产生歧义的地方。再如对“职能”的解说中至少有两点可以讨论:一是关于具有“职能”的主体到底有哪些?是否所有的“事物”都有“职能”一说?(“机构”是否也应该归属在广义的“事物”概念中?)自然事物是否有“职能”?无“职”何来“职能”说?自然事物之本质就在于它是自然而然的、“自在”的存在,何来“应有的”与“不应有的”作用可言?(其实对自然人来说也不存在所谓的“职能”一说)。所以我认为“职能”一般应该用来表述人为设置的组织、机构、部门(或事物?)的“应有的作用”。也就是说在该组织、机构、部门设立之时,就应该确定其应有的作用范围之所在,非人为之事物无“职能”之说;其二,这个词条中本身已经用“功能”来释“职能”,也就把两个概念作为同义词了,但这恰恰说明两者的区别是十分有限的。概念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本身是具有相对性的,“功能”与“职能”的区别也不是绝对的。(奇怪的是同样具有权威性的《辞海》中有“职能机构”、“职能管理制”等条目,就是恰恰找不到“职能”词条,是无意间的疏忽?还是有意的回避?也许是一个小小的聪明的“遗漏”!)
  在大学的“职能”与“功能”之争中,我们还应该考虑与西语的对应性。比如在英语中“function”就包含了中文中“机能(官能)”和“功用”两个含义。我认为,“机能”更接近“职能”之义(如前所述,我认为所谓的“职能”主要是就一个人为的机构、组织或事物“应有的作用”,而对于自然事物是很难说存在什么“应有的”与“不应有的”作用的区别的),“功用”更接近“用途、用处”之义,英语中还可以用“use”来表述,如提出“服务”是大学第三功用的克拉克•克尔的名著《大学的功用》用的就是复数“uses”(国内也有译为《大学的功能》的)。实际上,国内高教理论界在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并未加严格区分的原因之一,也是由于翻译上的两者通用。随便找一本这方面的译著就可以发现这样的例子。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中文科译的那份最著名的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的报告《教育——财富酝酿其中》中的就有“高等教育的功能”一节,但在行文中用的却是“职能”。
  所以,大学的职能与功能在一般情况是通用的,难以泾渭分明,但在同时使用时就该区分其存异之处:“大学职能”应严格限制在所必须履行的“应然”职责,否则就有“失职”之嫌。“大学功能”重在强调对社会产生的效用,是一种“实然”的效能。“职能”应该谨慎设定以经得起社会问责与检验,“功能”则应大力发挥以获社会公认和支持。相关的讨论既要注意两者间的区别,更要关注两者间的联系与转化,即大学职能的圆满完成也将是大学功能的良好发挥,而大学功能的社会认同将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大学职能的外延,条件成熟时将有可能逐步内化为大学的职能(如“研究”之于研究型大学)。
二、从单功能到多功能——大学的“第四功能”何谓?
  至于大学功能的具体设定和表述,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大学功能讨论往往关注的实际上是指高等教育整体的功能,也就是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这种社会功能又可以分为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当代人们热衷讨论的还有教育的生态功能,其实这也是一种社会功能,因为人们对自然生态的态度和行为总是通过社会实施的)。还可以分为又有教育对社会整体的功能和教育对社会成员个体的功能、教育在把个体人变为社会人过程中的功能和为个体人提供个人发展的知识与才能方面的功能等等。有关这些都已经有许许多多的讨论高见,我认为这类讨论更多地是涉及大学理念的范围。而另一头是关于大学的微观层面的具体功能的讨论,如大学的管理功能、大学的群落的功能、大学校园的功能等,这些讨论涉及的许多问题其实是具体的不同部门的职能问题。当然试图以系统论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的分析中来缕析大学作为一个自组织系统具有的多种功能,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角度。而我认为,研究大学功能最重要的恰恰是中间环节、或者说是中观层面的大学功能考察,即大学所特有的、既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与机构、又有别于其他类型的教育机构的功能,这就是人们讨论最多的、也是我最感兴趣的有关大学“两功能说”还是“三功能说”,或者有没有、如果有,什么是大学的“第四功能”?
  有关大学功能的探讨历来是与大学理念的讨论结合在一起的。一般的意见认为,传统的古典大学是以“传授知识、造就绅士”为目的的“单功能”大学,但维护大学的“单功能说”的纽曼,其《大学的理想》问世之时(1852年),已经是大学的教学、科研“两功能说”日益高涨之际,洪堡强调“发展知识”、以科研为大学核心,他推动创办的柏林大学正成为一种大学的新模式。所以我认为这种“单功能说”不只是一定历史阶段大学现实的反映,也是人们对守护大学理念的一种执着,纽曼坚守的正是自亚里士多德开始倡导的古典人文主义传统的“自由教育”(liberal education)理念。而“两功能说”的主要阐述者、也是“现代大学”概念的始作俑者的弗莱克斯纳,1930年大声疾呼要维护现代大学不受社会干扰而专致于“教学、科研”的“象牙塔”传统时,不仅研究型大学在美国蓬勃发展,而更新的全面介入社会活动的大学已经出现。在弗氏看来,大学因“参与了不可思议的谬误举动,承担了一系列无足轻重的小事”而“贬值了、落伍了”了,“最坏的是,大学成了大众服务性机构”。但恰恰是大学的“服务”成了另一种新大学的雏形——克拉克•克尔的“Multiversity”(有人译作“巨型大学”,我认为应译为“多元大学”),正是以社会“服务”宣告了大学“第三功能(用)”的确立。
  “三功能说”至今仍然是国内高教学界的主流意见。但是这就是大学功能的“终结”吗?大学有没有“第四功能”?何谓大学的“第四功能”?如果大学的“三功能说”能够成立,那么什么才是可以和“教学、研究、服务”并立、并的确是反映了现代大学趋势的“第四功能”呢?我们认为这就是现代大学的文明与文化“交往(Communication)”功能。据此,我们提出了现代大学TRSC的“四大功能”说。这既是基于对大学现实作用的“实然”状况作出的判断,也是基于对大学理念和当今时代大学“应然”的使命的理解作出的判断。“文明的冲突”阴影不散,“全球化”下的文化认同困惑着多元文化共处下的世界,“交往”是当今时代精神的要求。大学有何可为?大学的特殊性正应该无可替代地承担起这一最为重要、也是大学最具魅力的方面所在,大学历来是不同文化和文明交流的殿堂,大学又是在某种程度上最富有交往传统、又最能影响未来的场所,她又有具有可以超越政治观点歧见、经济利益竞争而能充分展开深入坦诚对话的场所,所以,大学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前述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的报告《教育——财富酝酿其中》在论述高等教育的功能,强调大学在继续研究与教学、专业化培训和终身教育的同时,也把“国际合作”作为最近变得越来越重要的另一项大学的职能(功能)。
  同时,“全球化”与“现代性”、 “知识经济”与“信息社会”背景下的高科技与低情感的交错、高效率与高风险的并存也呼唤着大学教育的多视角多方面地发挥“交往”的现代功能,特别是人文教育与科技教育的协调发展需要全面的“交往”,多方位的对话与沟通:科技与人文、理论与实践、感性与理性、自我与他人、个体与社会、人类与自然……这也符合现代教育4大支柱中“学会共处”的要求。“交往”是“共处”的前提。这是大学功能的体现,也是大学职责之所在,是现代大学的一种社会责任和时代责任。
总之,“走出象牙塔”后的现代大学功能的扩张是历史的必然,这同时也是现代大学社会责任的扩展。大学能够发挥的“有利作用”即“功能(用)”愈多,大学的社会责任也愈重。大学的某些功能的发挥是有一个过程的,经由自发到自为,一旦条件成熟时,即大学对此已经从初时的“偶尔为之”变成习以为常、驾轻就熟的日常工作,或者明确意识到其对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至关重要性之时,则可以、也应该适时地将这种“功能”确认为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成为自己的不可推卸的“职能”的组成部分,这就是大学功能之我见。
三、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大学薪火传承何以历久常青?
  当我们今天检讨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时,一个基本的背景必须清楚,那就是我们讨论的是现代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所以,我们还得回到又一个曾经被认为是不证自明、但实际上也是颇多疑义的概念——现代大学。
  “现代大学”何谓?我认为,这本身是一个带有多义性的日常概念。有案可查的始作俑者大概是美国的弗莱克斯纳,他在1916年就提出了“现代学校(modern school)”的概念,1930年又在《Universities:American, English, German》 (中文简称《现代大学》)中明确现代大学的概念,用以守护大学除了教学科研外不受社会干扰的“象牙塔”传统。也许在今人看来,弗氏的“现代大学”远不够“现代”。从历史走向现实,时间的一维性断定了历史不会重演。但人类的族类存在以及人作为文化存在的特征决定了人类文化的遗传性与继承性。历史远比逻辑更为精彩粉呈、丰富多姿,但是逻辑更比历史精炼和准确地揭示规律,而研究的需要必须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但一般而言,人们把诞生于中世纪、以意大利的波隆那(Bologna)大学和法国的巴黎大学为代表的、以原修道院、神学院为前身而逐渐走向师生自治模式的学校,作为现代大学诞生的标识(这里,我认为西方的学者还是比较明智的,尽管追述起西方高等教育的历史时,都会溯及古希腊的雅典时代,但论及大学,则还是以11-12世纪诞生的这两所大学为源头)。但又根据大学的历史变革,有时又将19世纪前的传统大学称为“古典大学”,而把19世纪初开始的“新大学运动”(英国的说法)中新建的大学称为“近代大学”。而在法国,则以18世纪末的大革命、尤其是拿破仑对法国高等教育的改造为界,在德国则以19世纪初洪堡的柏林大学诞生为标志,美国则以1862年国会通过的“莫里尔法案”开始的“赠地学院”为转折、尤以1876年仿效柏林大学教学研究相结合的模式建立的霍普金斯大学为标志,开始了近代大学的发展阶段。也有人把20世纪“二战”后、特别是经历了60年代校园和社会的激烈互动、大学以历史从未见过的广度与深度全面介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称为“现代大学”阶段。
  值得指出的是,关于“近代”与“现代”的区别主要出于国内史学界对历史阶段的分期,因为中国有一个特殊的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渡期,即从鸦片战争(1840年)开始的“近代史”,而又有一个以五四新文化运动(1919年)为标志的“现代史”,这也许是受马克思列宁主义学术界关于时代分期理论的影响——对于世界史则以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为到俄国的十月革命(1917年)为近代史。而在国际学术界是并不像我们那么加以明确区别。比如在日文中的“近代化”就是我们的“现代化”,在英语中就是同一个词“modern times”,当然,英语中还有另一个词也可以表示“现代”,即“the contemporary age”,在中文中,这个词更多地译成“当代”。此外,国际学术界一般以文艺复兴时期为古代、包括“中古代”(the middle ancient times,又称 Middle Age,“中世纪” )与“现代(近代)”的分界,而以20世纪或者更近的时期称为当代。
  综上所述,根据我的分析,“现代大学”是多种理解的交织:
  通常,广义的现代大学就是泛指欧洲开始于中世纪、区别与“修道院”的大学传统,从而包括现存的所有大学。(正式的大学而不是那些打着“大学”牌子招摇撞骗的“学商”)包括美国立国前就已建校的哈佛、耶鲁等“常青藤”大学,也包括诞生于中世纪的如巴黎、牛津、剑桥那一批“古典大学”,因为这些古老的大学能香火延续、历经数百年乃至近千年而不衰,证明她们也完全适应了时代的变迁,薪火传承,历久常青。当然也包括了19世纪以来、一直到“二战”后新建的各种各样的新大学。
  其次,现代大学作为特指主要指近代启蒙以降、强调教学与科研并重、以19世纪初德国洪堡的柏林大学为代表的近代大学。包括在此之前法国革命后建立的、被德国人视为样板的法国巴黎高等理工等大学校,以及以洪堡理念为范本的美国的麻省理工、霍普金斯等研究型大学。也就是说要与那些历史悠久的以教学为中心的古典大学、或和传统大学加以特意区别,这种以研究为中心、教学与研究并重的大学也就是弗莱斯纳的“现代大学”。
  其三,现代大学又可以指称20世纪中期开始“走出象牙塔”、全面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多功能型20世纪新大学。主要指为适应“二战”后迅速扩大的社会对大学的需求(现代工业对大批拥有现代科技知识和技能人才的需求)、特别是为适应战后生育高峰期出生的青年求学和就业需求而新建的大批新大学(也包括为适应需求而转型走出传统“象牙塔”的一批老大学)。这批以更贴近社会为标志的多功能的大学,就构成了美国前加州大学校长克拉克•克尔(Clark Kerr)所说的“Multiversity”。也许这已经是当代大学不可回避的时代潮流。
  其四,现代大学又被用以指在20世纪80年代欧美兴起的一种以引进企业管理方法为特征、更具灵活性与竞争力的新的办学模式。伴随着20 世纪80年代西方“私有化”浪潮和“新公共管理”的兴起,各国普遍削减政府公共开支,大学首当其冲。为此,欧美出现了一批以借鉴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进行改革的高校,美国退休教育社会学教授伯顿•克拉克把它称之为“Entrepreneurial University”(1998),传来中国后给译成了一个很时髦的名字,那就是所谓的“自主创新型大学”(其实,按照它的英语名的本意,应该译成“企业家型大学”或者可以译作“创业型大学”)。这能否也算做现代大学的一种呢?当我们借鉴“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探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时,这类大学也许不失为一种值得研究的大学。特别是在已经快速完成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过渡、仍在继续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大批新学校如雨后春笋般起来之际,应当思考的是,办大学又在何种意义和程度上可以借鉴办企业的模式呢?
  此外,现代大学就其可能性而言,也许还存在一些更新的形式,如所谓的“公司大学”、“无边界大学”,乃至于“虚拟大学”等各种新型大学层出不穷。“全球化”、“新经济”(知识经济),使得一度被边缘化的大学重返社会中心,成为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发动机,大学也已经被赋予了越来越多新的功能。有一个新概念已经出现,这就是“Omniversity”,何以翻译?还得费思忖,译作“公共大学”?有一定的道理,大学已越来越不得为任何私人所独占,她将越来越扩大她的公共服务职能。译作“全能大学”?全面参与社会发展已经成了现代大学无法逃避、也不可推卸的使命。但总显得有点太过张扬,“全能”何以可能?“总体大学”是否可以考虑?
  不管怎样,“走出象牙塔”后的现代大学仍在发展变化之中,这是毫无疑问的。21世纪的大学还会有多大的变化?这一人类最古老而常新的组织形式与机构,无疑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谁说中世纪只能被称为“黑暗时代”?大学就是中世纪传给人类最伟大的遗产!“走出象牙塔”,曾经是现代大学人的骄傲。但“走出象牙塔”后的大学逻辑该是如何的呢?是什么何去何从?不要忘记,市场逻辑的不断扩张,也不可必免带来了对教育逻辑的挤压。大学前途无限,市场经济下大学的另一种“钱图”亦灿烂,但千万不要因“图钱”而误入迷途!当然,现代大学要出“大师”也少不了要盖大楼(为大师创造更好的创业、创新的环境),所以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前哈佛大学校长德里克•博克的名著《走出象牙塔》的副标题正是“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这是意味深刻的提醒:现代大学在全面承担起日益众多的社会功能时,千万别迷失了自我!我以为“守护大学理念”,应该和“创新大学制度”一起共同构成大学第二个千年薪火传承的根本保证;“适应”社会需求和“导引”社会进步的统一应该是现代大学社会责任的题中应有之义。当代的大学人有责任为之更多地奉献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