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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回顾与展望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03-12-25]

法国高等教育的历史比较悠久,如著名的巴黎大学可以追溯到12世纪初。拿破仑时期更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的管理权在国家,高等学校一律由国家开办,从而奠定了法国中央集权的高等教育体制,促进了法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但其大发展却是在本世纪下半叶,大体上可以划分为战后高等教育的复苏和以三个法律为标志的三个阶段改革:1968年高等教育指导法所确立的第一次改革;1984年高等教育法形成的第二次改革;1989年教育指导法所引发的第三次改革,以及90年代以来正在进行的大学改革。 一、战后:高等教育的复苏 二次世界大战对法国的高等教育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战后的高等学校到处是一片破败衰微的景象。1945年,法国大学仅有123300个大学生。面对这样有限和招生能为,恢复和发展高等教育已迫在眉睫。受苏联计划经济的启发,法国于1946年成立了以政治家和经济学家莫内(J.Monnet)为首的国家计划委员会,制定出第一个国家计划(1947-1953年)。在第二个计划期间(1954-1957年),教育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计划委员会通过对国民教育需求进行的普查,认为不能把教育简单地看作“消费”,还应当看到教育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应把教育作为一种“投资”。正是基于这种思想,法国努力增加教育投资,使教育经费占国家预算的比例从1950年的6.65%上升到1957年的10.3%。 战后促进法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另一思潮,应推朗之万-瓦隆计划中所体现的思想。 1944年11月8日,法国临时政府任命了一个教育研究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先后由物理学教授朗之万和心理学家瓦隆主持。他们用整整三年时间,于1947年6月19日公布了委员会的教育改革计划,并用其主席的名字命名,即朗之万-瓦隆计划。 这一计划的核心思想是“公平原则”:“所有儿童,不论家庭、社会、种族出身如何,在最大发展其个性上均具有平等的权利。他们所感到的唯一局限是自身能力的局限。”计划的宗旨是实现教育的人人平等,让每个人都有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从而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水平。计划设想,第一阶段教育为免费的义务教育,接收所有6-18岁的儿童和青年;第二阶段教育为高等教育,它包括两年的大学预科,由大学校预备班和大学低年级构成。拟将大学校归并于大学,使其成为专业学院。 遗憾的是,由于法国当时的政局不稳,经济脆弱,保守势力的的顽固,朗之万-瓦隆计划不得已成为一纸空文。但是,其教育民主思想对于以后法国的高等教育的普及产生了重大影响,被称为“教育改革的经典”。 实际上,不仅这一著名计划未得实施,直至1968年“5月风暴”之前的高等教育改革均建树不佳。但是,旧的高等教育体制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改革势在必行。各种促进改革的各种思潮便应运而生。 首先,人们批判过于集中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德巴什指出,拿破仑“为保证统一所设计的中央集权;如今变成了一种遏制,它不再有利于创造精神,并有可能将其扼杀掉”。他呼吁社会各界对传统高等教育体制的高度集中统一的弊端进行批判,以促进其变革。 第二,战后科学技术的发展,引起法国学术界对新兴学科的重视。1956年11月,国家科学研究发展委员会在法国冈城(Caen)召开首次“全国科学研究与科学教育”讨论会。国家科学研究发展委员会的发起人是著名政治活动家蒙戴斯-弗朗士(Mendes-France),其成员包括政府高级官员、国会议员、科学院士、大学教授等。蒙戴斯-弗朗士在会上呼吁,“我们必须肯定,发展研究。只有从一开始就伴随我国的科学教育,伴随各级教育的发展和转变,才能在实际上成为可能。”因此,高等教育要大力发展新兴学科,如生物学中的遗传学、生物化学、生理学;化学中的理论化学、结构化学、物理化学、核化学;物理学中的理论物理、原子和分子物理、固体物理、电子学;数学中的概率与统计、信息与对策论、应用数学等等。会议建议政府采取措施,“保证公众和个人对科学研究的努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合作和效率”。 学者们的这些意见,得到了法国决策者的首肯,也认为没有科学研究的发展,就不会有经济的持续增长,而发展科学研究的重要保证就是增加投入。因此,从50年代后期开始,法国的科学研究政策就是通过发展科学研究来促进工业增长,科学研究经费也从1959年占国民生产总值的l.14%提高到1967年的2.23%。科研经费的增长,有力地推动了高等学校的研究。 第三,学者们意识到高等学校同产业部门合作的必然趋势。1957年10月,法国在东南部工业城市格勒诺布尔(Grenoble)召开了一次重要会议,中心议题是研究如何加强大学与企业的合作。在法国,只有工程师学校与经济界和企业界保持传统的合作关系,而大学长期以“纯学术的殿堂”自居,不屑与企业联系。当时,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科学发展至今,“大学的基本任务是将基础研究同教学密切结合起来,并由此从事整个应用研究”。同时,“产业部门也非常希望大学承担一些任务,大学是能够而且应该将这些任务同自身的任务结合起来的”。与会者希望大学与企业之间进行合作与交流,并且使之制度化。但是,打破大学的传统的封闭性谈何容易。格勒诺布尔会议的重要意义在于,它给人们传递了一个信息:高等学校同产业部门合作已成为当代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趋势。格勒诺布尔会议在促进高等教育同企业界的合作研究,服务于经济发展,扩大高等学校自主权等方面,开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第四,理论界认为,高等教育的全面改革已势在必行。1968年3月,法国大学学潮已爆发在即。也许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国家科学研究发展委员会召集全国各界代表500余人,在亚眠(Amien)举行规模空前的研讨会,共同致力于重新确定教育目的。正如会议主席利什内罗维茨所指出的,会议的主题围绕着“全体一致意识到,以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知识的激增和未来的日益增长的不稳定性为特点的世界在迅速变革,发挥教育的功能从此是我们社会的首要任务”。 会议提出,教育是变革的要素,教育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教育应当承担其经济的和社会的作用。 会议强调,教育规划在现代社会是必不可少的,对教育投资必须严格规划,错误约估计和资金的短缺只能导致巨大混乱和浪费。 会议认为,教育应当培养有能力、有效率的新型人才,不仅能适应一种职业,最好和可能的话,适应几种职业,因为在人的职业生涯中只能从事同一职业的人会愈加困难。 总之,这次研讨会对法国高等教育,乃至整个法国教育提出了全面思考,对未来教育改革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准备。 二、1968年:新旧体制的交替 某种体制一经确立,往往具有非凡的稳定性,一般的理论和思潮可以对其产生影响,但不足以摧毁其根基,非借助政治的力量不可。法国1968年的高等教育体制虽处于变革的前夕,但缺少的就是直接推动的政治力量。 导致法国高等教育改革的直接原因就是震惊世界的法国大学潮。 60年代,法国大学面临着学生人数激增的严重危机。自1960年至1967年,大学生数每年平均增长4万,即以10%-15%的速度递增。在这3年间,大学生总数增加了1.5倍。大学生人数的膨涨,既是由于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增加的原因,又是政府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政策的结果。法国政府认为,发展高等教育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法国负责计划的官员们也强调大学生毕业生,特别是科学与管理方面的毕业生匮乏。主张尽可能摆脱法国在高等教育上的落后局面。于是,法国政府在60年代初更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在短短的几年内创建了20余所大学。随着新大学的建立,法国政府增聘了大量大学教师,其中青年教师居多。教师成分的变化,带来教师队伍的分化,年长教师习惯于大学传统,年轻教师比较倾向于学生的思想,并且这个思想鸿沟逐年加深。 然而,大学规模扩大的同时并未相应地改革大学的管理,才使法国高等教育的危机日益加剧。第一,法国大学传统的管理机制十分薄弱。大学通常由文学、科学、法律、医药等独立的学院构成,每个学院由院长及其两个助理与编制很小的秘书处管理。这种管理机构难以适应学生人数猛增的学校。第二,1966年实施的大学三个阶段的改革,加重了教学管理的难度。第三,新的教学内容由资深望重的教授审定,过于偏重研究的需要,既不考虑学生的兴趣,又脱离劳动市场的需求。第四,当时戴高乐所实行的是民主与精英并重的政策,即在提高整个民族教育水平的同时选拔少数领导阶层。由于在大学技术学院采取了筛选制度,大学生预感到可能有被淘汰的危险,本能地产生了抵触情绪。正是这些问题的不断积蓄,在国际文化变革的大背景下一触即发,酿成称之为“社会大地震”的持续几个月的震惊世界的大学潮。这次学潮使法国政府开始对高等教育大刀阔斧地改革。当时的教育部长埃德加·富尔(Edgar Faure)主持的高等教育改革方案,破天荒地以无人反对的投票结果在议会中获得通过,产生了《高等教育指导法》。 这个法律首先确立了大学的三项原则:自治、参与和多学科。 自治,即建立能够确定自已的培养目标和组织机构及其运行机制的大学。就是说。大学能够自己决定自身的行为。决定各学科教学活动及教学方法,决定科研项目,决定行政与财务管理。 参与,是指新型学校的所有成员,可以通过其各种委员会的代表对大学的当前工作和未来发展提出意见。只允许少数知名教投有发表意见的特权将不复存在,各层次教师、学生、科研人员以及所有在大学工作的人,都应当在大学的审议机构中有其代表,并且在这些机构中还要聘请校外各界的代表,以使大学与社会保持联系。正如教育部长在议会上所宣称的,大学工作不仅是大学的事务,而且也是国家的事务。 多学科,意味着在同一学校集中多组学科。例如,大学院将称为文学与人文科学院。法学院将称为法学与经济科学院。学院由“教学与科研单位”(UER)构成,而教学与科研单位再划分成较大“整体”,目的在于汇集不同领域的知识,或是采用不同的方法研究同一现象,或是在科学研究中相互补充。 这三项原则的确立,赋予大学新的意义一以科学和文化为特征的公立学校。这些新型大学与以往公立学校具有明显不同。法国公共法律过去只承认两类公立学校:行政特点的公立学校和工商特点的公立学校。前者隶属行政权力管辖,学校的重大决定,特别是经费方面的决定要受到严格的控制。后者具有与大学完全不同的特殊使命。以科学和文化为特征的公立学校则在大部分情况下将先行控制变为事后控制。 高等教育指导法所确立的以科学和文化为特征的新型大学,一方面由教育与科研单位组成,另一方面,又成为这些教学与科研单位共同的服务机构。 但是,这一法律实行起来并不是轻而易举的。正如富尔所揣测的那样,大学里的教授和学生,不会像议会中的议员那样乐于接受他的法律,特别是那些学院,被控制在教授们的手中,很可能是实施其法律的障碍。为了解除这一心头之患,富尔便首先向学院开刀。富尔设想,先通过建立教学与科研单位使学院瓦解;再将这些单位重新组合为法律所规定的以科学和文化为特征的准大学(Pre-universite);经过一定的筹备过程;最后建立正式大学。 自1970年6月18日至1972年7月5日,法国重新组建了57所大学和8个大学中心。所谓“大学中心”是由1970年10月6日的法令规定的,它们在财政上独立,但在管理上隶属于附近的正式大学。 正是由于高等教育指导法是在学潮刚刚平息之后草草通过的,在执行中很快便暴露出问题来。如关于选举问题,什么是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是否需要在候选人名单上重复登记?外国学生的选票是否有效?这些细节问题都未在法律中阐述,因此在经选举产生的教学与科研单位中,难免会有一些与法律相抵触的。如1989年初建立的623个教学与科研单位中,有210个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这些问题也为将来的高教改革带来隐患。 三、1984年:高教体制的调整 1981年,法国社会党政府开始执政,新任教育部长萨瓦里(A.Savary)面临着教育改革的新形势。这时,富尔的高等教育指导法已经颁布15年之久,中间经历了以教育部长代表命名的《索瓦热法》(La Loi Sauvage)对大学校长任职资格和大学委员会组成的修订以及该法的被撤销的变动,特别是社会环境的变化,使改革现行的高等教育体制已势在必行。当年11月,萨瓦里约请大学教授让代(M.CL.Jeantet)主持一个委员会就高等教育改革法案提出建议,后经议会批淮,于1984年1月26日颁布了新的高教法--《萨瓦里法》。这一法律的出台历经两年之久,比1968年的高教法难产得。有人分析了两者的原因,认为与两个教育部长的个人特点有关:富尔是议会中的老手,富于想象,经纶满腹,能言善辩,并善于把握时机,他知道议会对他的法案的好感不会持续大久;萨瓦里则爱反复思考,谨慎从事,总是不懈地试图得到所在人的赞同,并想象其社会党将长期执政。另一方面,两个教育部长所面临的问题也不相同:前者是重建被摧毁的高教体系,时不可待,自由度大;而后才是既要维持现存的体制,又要解决15年来所出现的问题。 新的高教法重新确定了公立高等学校的性质:以科学、文化和职业为特点的公立教育。 法律确定了高等学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一,高等学校的使命是负责高等学历培训和继续培训,进行科学和技术研究并赋予其价值,传播知识和扩大国际合作。第二,高等学校的义务是促进科研开发,促进国家和地区发展,缩小社会不平等。第三,要尊重高等学校的世俗性、独立性、中立性。新的高教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强调了高等培训的职业化,变过去的教学与科研单位为“培训与科研单位”。其目的在于克服法国人对文学的偏爱,告诫即将进入的职业世界的大学生会遇到激烈的竞争,并可能几次改变职业。因些,法律要求大学与职业界加强联系,企业人员不仅要参与大学决策,还要亲临教学。 新的法律的另一特点,是赋予了大学在财务方面的自主权。大学可以根据注册大学生人数、建筑面积和学科的师生比例等标准,安排国家拨给的经费和设备。大学还可以接受地方政府的拨款并与企业、地方和国家签定合同。 最后,该法建立了一些新的咨询机构,如高等教育预测与指导委员会,国家高校评估委员会。 四、1986年:兴利除弊的尝试 尽管萨瓦里法经过两年之久的反复酝酿和充分准备才得以通过,但也受到了许多严厉的批评。人们说萨瓦里法强化了教育部的权利,而缩小了富尔法所规定的高校自主权;它所建立的体制更为复杂,过分重视大学以外人士的作用。它把政治带到大学内,不鼓励竞争而有利于平庸之辈,等等。正是这样,萨瓦里法的实施也遇到了阻力。至1985年大学开学时,在当时74所大学中,只有58所实现了新的法定地位。1986年3月,法国国民议会改选,右派政府开始执政,新任教育部长莫诺里(Monory)和负责高教的部长代表德瓦盖(Devaquet)拟对现行高教体制进行改革。德瓦盖声称,他并不想全盘否定萨瓦里法,只是克服其弊端,但要保留其长处。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他决定重新起草高教改革法案,并于5月18日将法律草案准备完毕。这一法案已分别于7月11日由部长会议和于10月29日由参议院通过,之后提交国民议会讨论。在议会辩论的同时,爆发了学潮,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上街游行,要求撤销德瓦盖法案。由于一个大学生在游行中被警察棒击而死,德瓦盖被迫辞职,其法案也随之流产。 虽然这一法律未能获得批准,但它毕竟触及了法国高等教育存在的深层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阐述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分析法国高等教育的基本问题。每一有关大学改革的法律,总要重新确定大学的使命。德瓦盖法案也未能例外,也要根据自身改革的需要,将大学的使命重新排列组合。法案是这样规定的: 大学的使命是:保存和传送人类的知识遗产,包括学术的、技术的或工艺的各方面遗产;发展科学研究并保证其价值;承担学习者、大学生和成人的普通和职业培训,学历培训和继续培训;为他们提供信息和学习定向服务;培训教师和培训者;参与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参与国际合作;不使世俗和中立的概念同共和国和民主的价值相分离。 德瓦盖法案,将萨瓦里法所规定的大学以科学、文化和职业为特点的公立教育,变成高等教育的公立学校(EPES)。德瓦盖的这一变动的目的,是使大学避免巨型化和分裂化两种危险。 富尔曾设想大学的最大规模为1.5万个学生。但实际上,这一指标很快便被突破。人们看到,法国几年间就出现了一些学生超过了3万的巨型大学,并且l/3以上的大学突破了富尔的指标。相反,还有一些大学的学生仅有几千人。对于那些巨型大学来说,管理有如一盘散沙,人际关系淡薄,多学科形同虚设。而把这些大学再划分为若干大学,也只能导致其名声和效率的下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德瓦盖企图在巨型大学内建立某些更灵活的机制,如将一些目标类似和共同的教学单位组合起来,但又保持于其母校内,使之具有同样的高等教育的公立学校的特点。德瓦盖的设想的确别开生面,但与现行法律发生极大的冲突,因为在一所公立学校之中建立另一所公立学校尚无先例。 德瓦盖法案触及的另一个敏感的问题,是大学的入学条件。法国现行法律规定,高中会考文凭既是中等教育结束的证明,又是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文凭,是进入大学的唯一要求。德瓦盖原则上也同意这一规定,他的法案的第31条也重申了这一点:大学第一阶段应当向所有高中会考文凭的持有者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开放。但他又容许大学自己决定是否对申请注册的学生进行筛选,前提是大学每年应当根据某类培训的特点、所要求的能力和接收的数量,确定接受这类培训的条件,并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将其通报给学区总长。学区总长可以审定大学的接收能力和条件,并对被拒绝在某大学注册的学生的情况加以裁决,最终保证所有具备在大学注册资格而被拒绝的学生,都能在本学区或邻学区入学。实际上,在许多大学都或明或暗地采取各种方式或理由对申请入学的学生进行筛选。而这个现实一旦载入法律条文,便会激怒神经敏感的学生。因为法国青年已经习惯了现行的大学入学体制,他们认为得到高中会考文凭上大学就是天经地义的,谁也不能剥夺他们的既得利益。 与此问题相关联的也是涉及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问题,即大学注册问题。在法国,大学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国家拨款、地方资助、企业投入和自身筹款。通常,国家拔款占学校经费的80%以上。地方主要指地区和大城市的政府对学校的支持,随着分权法的实施?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企业的投入主要是通过建立科研合同对大学的试验室的建设予以帮助。大学的自筹经费一般是社会与个人的赞助、遗赠及其固定与不定资产的收入。而大学生的注册费占大学自筹经费中的最大份额。在当时自由主义有所抬头的清况下;人们提出由大学自已决定大学生注册费用的数额,以期引起大学之间的差异,使之相互竞争。其实,德瓦盖本人对这一提案表示坚决反对,甚至在6月24日还发布一项法令,规定全法国大学的注册费统一为450法郎。但是,一些团体积极主张提高注册费,并希望尽快通过法律,同时一些大学已开始增收注册费,还说明其原因不是用于教学费用,而是服务于学生,如复印费等。但是大学生仍然坚持维护自己的利益,并把宪法中关于公立教育服务为免费服务的条款作为重要的法律武器,来反对新的法律草案。德瓦盖面对两种针锋相对的意见,只好提请教育部长来规定大学收费的幅度。 最后,争论的一个焦点在文凭的价值上。因为法国大学文凭是依据国家的规定颁发的,在法律的意义上,所有国家文凭应当是等值的。但在实际上,各个大学和各个专业所颁发的文凭的学术价值不可能完全相同。为了适应地方的发展,大学希望改变目前的状况,适当发授大学自己的文凭,以满足地方的不同需要,甚至希望取消国家文凭,完全由大学来自行颁发文凭。但是,大学生们对文凭的等值问题丝毫不让,他们宁愿维持表面的平等,也不愿让不平等公开化。德瓦盖法案试图解决这一问题,在第28款中明确了大学可以“自由确定其进行的培训和所颁发的文凭”,被国家认可的文凭具有国家文凭的价值。 德瓦盖法案所触及的基本问题均与大学生的当前利益发生了极大的冲突,在大学生及部分高中生的强烈反对下,不得不宣告失败。本来,平等是进步社会的美好追求,但是极端的平等主义不仅不会带来社会进步,反而会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法国大学生满足于既得利益的心理和极端平等主义,就使法国高等教育改革停滞不前了。 德瓦盖法案破产以后,人们又发现了萨瓦里法的生机尚存,那些对该法抵触的大学的态度始有转变。新任教育部长若斯潘(Jospin)于1988年11月8日批准了最后18个大学新的法律地位。 在世界形势处于重大变革的时期,法国需要保持其国际竞争地位,就必须保证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那么,如何进行新形势下的高等教育改革,既要避开大学生敏感的问题,又要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这对新任教育部长若斯潘仍然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吸取前任教育部长的教训,若斯潘高等教育改革的出路也许只有扩大大学生数量这个唯一途径。 在舍韦内芒(J.-P.Chevenement)任教育部长(1985年)时,曾提出在2000年达到80%的同龄青年具存高中会考文凭。若斯潘把这一目标作为国家的义务付诸于法律,即明文规定在1989年7月10日的《教育指导法》中。90年代初,法国获得高中会考文凭的青年只占同龄人的30%,而要在十余年间把这一比例提高50%谈何容易。为此,法国相继制定两项计划,一是部长会议1990年1月10日通过的《紧急计划》,一是1990年5月23日部长会议原则同意的《大学整治与发展多年计划》。紧急计划直接针对1990年大学入学准备的,它不仅要弥补15年来大学维修与基建的滞后状况,同时还要扩大招生。这个计划在1990年增加66万平方米大学校舍面积的财政预算基础上,再增加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投资。 大学整治与发展多年计划,旨在确定至2000年时为接纳新大学生,大学应当发展的规模及设施。这一计划经过了一年多时间的筹备过程。教育部和各地区的代表均参与了计划的制定,人们对未来大学的发展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草拟了大学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各地区大学发展规划,从而这一规划成为法国《2000年大学计划》。实际上,法国政府已等不到计划得到议会的批准,于1990年5月23日经总统的承诺后,决定了一项在五年中建筑,150万平方米大学校舍的计划,并将160亿法郎的增加费用部分列入1991年的预算之中。 尽管大学经费费1982年以来不断增加,1990年已达到250亿法郎,但仍不能满足大学的需要。也可以说,国家自身不能提供足够的经费以实观庞大的大学发展计划。扩大高等学校经费来源,便成为法国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的核心问题。 为了使国家获得大学整体改革必要的资金,有些人提出国家发行债券,也有人主张国家控制国营企业51%的资本,其余的资本可以在市场也售。但当时实施这些办法的时机尚未成熟。 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首先是扩大大学的自主权,建立大学董事会,其成员由熟知工商界的人士构成,可以广泛吸取企业与团体对大学的资助。 另外一条途径是建立地区性的自治大学,这类大学不仅自己负担基建,也自己聘任教师,颁发文凭,管理经费。经费预算的来源在要由地区和国家按生均费用拨发。 最后,增加大学财源的重要办法是加强企业与大学的联系。一方面,企业需要大学的支持,提高,管理水平和开发新产品;另一方面,大学生也要了解生产状况,从而更容易就业。特别是一些企业家发现,录用一些文科大学毕业生在某些领域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效益。因此,近年来企业与大学的关系愈加密切;如企业实习、交替培训、合作协议、科研合同等各类项目成倍增长。双方的关系可以这样简而言之:大学需要钱和就业,企业需要智力。尽管这些改革思想不同程度地在一些大学或地区有所体现,但是,要实现高等教育的整体改革,依然困难重重。 五、1996年:世纪之交的挑战 如果说,1989年7月10日的《教育指导法》是社会发展需要与社会保守势力妥协的产物,但其扩大大学生数量的措施确实卓有成效。1985年法国有大学生1368243人,到1993便猛增到2097518人。然而大学设施的改善相对缓慢,教师和学生的比率逐渐下降。特别是法国高等教育不合理的结构并没有改变,即仍保持着不筛选入学的大学和竞争严格的大学校两种高等教育机构并存的格局。虽然大学校,即高等工商管理学校的就业率很高,但其十分有限的招生规模,只能接纳数量极少的优秀学生。相反,所有持高中会考毕业文凭的青年都可不经任何考试进入大学学习,这样高中会考毕业的大部分青年便集中于大学。而昔日以培养研究人员和教师的大学,不能为如此之多的青年提供未来职业的保证,并且有近3/4的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被淘汰。尤其是在新大学生中,来自中下阶层的子女比例较大,由于家庭环境的影响,他们在学业上遇到一定困难,因此对未来前途更感到担心。 1995年大学注册工作伊始,许多新大学生便对大学现状怒不可遏。10月9日,鲁昂大学理学院的学生首先发难,宣布无限期罢课,要求政府增加1200万法郎,以改善教学条件。之后,全国大学生罢课此起彼伏,11月21日,全法国lO万大学生上街游行。11月22日贝鲁重申改善大学条件的紧急补偿计划,同时许诺派其密使分赴90所大学了解情况,直接拨款2亿法郎和增设260个教师职位,召集全国咨询会议讨论大学改革问题。这次学潮,是法国1968年5月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这次学潮的一个特点是,大学生的要求集中于大学经费问题,即要求政府兑现应当拨给大学的款项。大学生们认为,“大学之间资源的不平等是成功机遇不平等的基本原因”,特别是用公共经费创建了一些私立大学,更激起了大学生的不满,因此要求改善条件较差的大学状况。在教育部的直接组织下,法国大学咨询会议于1996年4月提出关于大学改革的十大问题,6月18日,法国教育部长贝鲁在巴黎大学回答以下十大问题的同时,阐述关于大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首先,贝鲁申明了对当前争论的三个重大问题的看法。第一,关于大学的招生模式,贝鲁说,我们不能剥夺高中会考毕业生进入大学的权利,但是大学将有权确定入学标准,不同大学的文凭也可有不同的价值。 第二,关于大学的注册费,贝鲁否定了大学自行规定数额的可能性,以保持全国范围的平等。 第三,关于大学的中等教育功能,贝鲁也予以否定。他说,尽管美国的社区学院有其成功之处,但我们应当保证每个阶段的教育完成其基本使命,高中要为大学提供合格的毕业生。 然后,贝鲁具体回答了法国大学咨询机构提出关于大学改革的十大问题。 一、为了更好地传授知识,贝鲁主张在大学第一阶段建立一个“学习入门期”,期限为10个月,并将法国原学年三学期制改为两个学期。在第十学期,建立师生之间和新老生之间经常性的会谈制度,以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和了解未来的学习方向。同时,学科的划分将简化为文、理、法、经济、技术,并建立学科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决定本学科的教学与考试。 二、关于专业方向,贝鲁重申了应当由学生自己确定的原则,但是这一过程至少要从高中一年级开始,并伴随着指导与信息。高中学生通过与大学教师、大学生和职业界人士的广泛接触,逐步制订自己的定向计划。计划确定之后,直至大学第二学期开始,学生仍有权更改。 三、在谈到大学生的地位时,贝鲁承认法国现行的奖学金制度不够透明,不够民主。国家救济了最贫困者,但较少补助中等收入者,却通过住房补贴和减免税收大量地资助了最富有者,这是不公正的。他提出,政府要建立与家庭收入挂钩,并考虑住所与学校之间的距离以及学习费用等方面的新型学习补贴制度。他同时希望扩大大学生在大学管理中的参与,以切实保证大学生的地位。 四、鉴于技术学科在法国大学中的薄弱地位,贝鲁强调在现在的大学技术学院和工程师学校的基础上发展技术学科,大学职业学院也将试行。争取经过6-10年功夫,实现普通教育与技术教育的平衡。 五、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为就业问题感到担忧的情况下,贝鲁说,仅凭文凭的魅力已不能保证获得“好的工作”,大学生还应当同时了解职业界的发展趋势,具备职业能力;他建议,在大学第一和第二阶段设立职业基础课,使学生了解职业界的基本情况,并且加强企业实习和保持与企业界的密切联系。他指出,大学将出观普通文化、科学研究和职业资格三方面的均衡。 六、贝鲁在谈到科学研究时强调,没有知识的创新就无知识的传授,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没有无科研的大学,因此他鼓励大学与其它大型专门科研机构共同承担起科学研究的使命。此外,他在重申基础研究是大学首要使命的同时,要求重视应用研究。 七、为了促进大学的国际开放和交流,贝鲁向所有欧洲国家提议,在大学第二阶段设立“欧洲学期”,建立欧洲各国学生到其它国家大学定期学习的机制,他将这种机制称之为“真正的革命”。 八、关于大学教师的使命,贝鲁既要澄清“教学是大学的首要工作”的错误观念,又反对“把科研著作作为评价教师时唯一标准”的极端主张。他认为,在教学与科研之外,大学教师还有指导学生的使命。 最后,贝鲁综合了原第九和第十个问题,着重强调了大学现代化问题。他说,国家的重要作风一方面是保证机遇的平等,文凭的价值,待遇的公正,同时又要满足地方发展的需求,满足大学自主办学的需求。为了更好地管理大学,将建立大学现代管理机构。他还许诺大学的固定资产将由国家所有转让为学校所有,并允许大学成立基金会。 贝鲁申明,这些原则是全国讨论与咨询的结果,但不是强制性政策,仍可以讨论、评价和批评,最后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加以实施。至于实施的日程,贝鲁预计在1997年和1998年的入学时将开始基本的改革。贝鲁期待着新型的大学能够开创无等级制度的新型社会,在那里,人将有着更大的尊严。为此,他称此次改革为“幸福的革命”。 在谈到大学改革的模式时,贝鲁批评了那些“总是看邻居草地的草更绿”的思想,他指出:“一个首创大学的国家不需要到别处去寻求大学模式”。 贝鲁关于大学改革的计划公布之后,法国执政的多数派对此表示支持。如法兰西民主同盟的议员们对改革方向均表示满意,并期待着改革的详细日程表。保卫共和联盟总书记认为,贝鲁改革的路线是正确的,希望选择最佳期限加以实施。但有的团体和政党也提出了比较温和的批评,如工会联合会认为,贝鲁的原则不错,但不足以弥补过去的落后,也难以适应未来的要求。对贝鲁改革批评最激烈的是社会党,如原教育部长雅克·朗称之为“虚假商讨之后的虚假改革”,因为无预算的改革不啻于“睡眠疗法”。尽管这一批评的言辞甚为尖刻,但预算问题确是贝鲁改革的薄弱环节,也是大学校长们的遗憾与担忧之处。人们对前一年年底的大学潮仍记忆犹新,因为学生闹事的重要原因就是大学经费严重短缺和教学环境较差。贝鲁在报告中反复声称“我们没有很多钱”,也许是为求得人们对政府苦衷的理解,但无相应的财政预算,如此庞大的改革终将半途而废。 然而,在人们怀疑与期待之中,由于大选的提前,法国右派政府解体,贝鲁的改革也随之破产。 六、1998年:迎接第三个千年 法国大学在800年的历史中,对世界高等教育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几乎从未得到法国官方的重视和信任。法国政府总是创建不同于大学的教育机构,培养自己的高级官吏。特别是18世纪中叶以来,随着工程师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的建立而形成的“大学校”系统,与大学系统并驾齐驱,构成了法国当前模式的高等教育体制。不同的招生方式,不同的培训过程,不同的职业机构,是阻碍法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顽疾。逐步缩小这些差距,也是法国近30年高等教育改革的基本目标。 法国高等教育改革委员会主席阿达利先生,最近向教育部长阿莱格尔提交了题为《构建欧洲高等教育模式》的报告,提出了法国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的改革思路。 阿达利先生原为密特朗总统的特别顾问。1997年7月,新任教育部长阿莱格尔致信阿达利,委托他组建高等教育改革委员会。在信中,教育部长强调:“我确定的目标之一,是为法国迎接21世纪灰色物质竞争的挑战。欧洲发展的一体化,国际交流的世界化,不断加速的科技进步,同样是我们面临的挑战。我们的高等教育显然是关键环节。”对于历史形成的法国高等教育中的大学与大学校双重体制,阿莱格尔认为应当促使两者互相靠近,他希望委员会能够对相关的教学、科研以及文凭等方面的改革提出具体措施。 该委员会由大学教授和企业界专家18人构成,经过近10个月的紧张工作,于1998年5月5日向教育部长提交了最终报告。 报告首先对法国高等教育系统进行了总体评价,认为这一系统“作为社会复杂性的一面镜子,基本适应了国家对教育需求的迅速增长,但是逐渐变得混杂无序,官气十足,缺乏平等:一个在不利环境中读小学的儿童,实际上无任何机遇进入名牌大学校。如果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大批人口将无缘跻身于国家精英行列;对于民族统一,其结果将是十分严重的”。报告认为,“高等学校的第一使命已不是培养国家管理人员,而是服务于大学生,因为国家管理人员已不是工业和经济生活的中心,不论大学生的社会出身如何,都要给予他们每个人获得自身最佳发展、准备未来职业和深入学习的全部机遇。”因此提出,“应当保证所有大学生在离开高等教育时都具备一个具有职业价值的文凭。” 报告建议,未来高等教育设三个基本文凭:经过3年学习,可获学士文凭;经过5年学习,可获新硕土文凭;经过8年学习,可获博士文凭。这一“3、5、8”学制将取代当前实行的高等教育三个阶段学制。当前大学学制的主要弊病是第一阶段失败率太高,特别是二后学制的基础学习文凭无职业价值,获此文凭者难以就业。将来的学士文凭成为大学教育的基础文凭,在基本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增加了职业培训,可以大大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率。大学校预备班的学生在两年学习之后也必须获得学士文凭,才能继续以后阶段的学习。获得学士文凭之后,如愿意继续学习,以不经考试直接注册硕主课程或博士课程。为了宏观管理新的高等教育,报告设想制订“新大学规划图”,将全国各高等学校按八大省区划分,称之为“省区大学集团”。这些大学集团管辖范围内的大学或大学校将重新组成网络,在课程和教学方面保持协调。通过国际互联网,大学集团不仅在地理方面可以把较偏远的教学机构联系起来,可能还涉及一些周边国家的学校。 报告对其它方面的改革也提出了原则性的建议。在课程设置方面,学校将有更大的自主性。对于校舍的产权,国家将完全划归给大学和大学校。校长的任期将由五年改为四年,可连选连任一届,但须经学校委员会和学术与经济界代表委员会双重选举通过。未来校长将有权聘任与解聘学校教职员工。 对高等学校的评估,将由高等评仕事务所执行。这一事务所为民间机构,评估人员由教师、研究人员、管理人员、企业人员组成,任期为五年。评估事务所将公布全国大学和大学校各系的名次,并且每五年对高教系统评估一次。评估结果报告将入国际互联网,并直接影响各校经费预算。 1998年5月25日,在法国著名大学巴黎大学创建800周年之际,法国及英国、德国、意大利四国教育部长联合发表庄严声明,表示加强四国大学学生和教师的交流,促成大学课程和文凭的对等与协调。特别是提出了建立一个由“前学士”和“后学士”构成的两个基本阶段的高等教育体制,以便实现国际间的可比性与对等性。在前学士阶段,为大学生提供充足多样的课程,使之能够继续学习各种学科、具备外语和运用新的信息技术的能力。在后学士阶段,可以有两种选择,或者是短期的硕士文凭,或者是长期的博士文凭。法国总理若斯潘在巴黎大学创建800周年纪念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法国、德国、英国和意大利四国教育部长在联合声明中关于创建开放式、无边界的欧洲大学的设想表示赞赏,认为“这是一项开创欧洲未来的使命”。他强调,当今时代的竞争,归根结底为智力和人才的竞争,”要位居世界领先水平,综合体现欧洲竞争的实力,就必须建造一个博采众长的欧洲大学交流网络。在欧洲这一新的自然境域内,统一规范教学内容、课程设置、文凭对等和相互承认等系列准则,鼓励师生和科研人员的流动,重视科研与创新,促使大学教学、科研、企业和就业市场相互协调,形成合理机制,逐步实现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 在酝酿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同时,法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另一焦点便是技术创新。 1998年5月12日,法国国民教育、研究和技术部与经济、财政和工业部,在巴黎科学与工业城联合召开科学与技术创新会议。会上,法国石油工业研究公司副总裁、全国科研成果鉴定所名誉主任纪尧姆先生,作了关于科学技术与创新的报告,国民教育、研究与技术部长阿莱格尔和经济、财政与工业部长斯特劳斯-卡恩分别讲话,总理若斯潘致闭幕词。办了促进法国科学技术发展与创新,国民教育、研究与技术部长阿莱格尔和经济、财政与工业部长斯特劳斯-卡思于1997年7月委托纪尧姆先生对法国科研机构的工作进行深入评估,并提出发展科学技术的建议。尧姆认为,法国的科学技术潜力虽处于世界前列,但科学发明与工业生产之间的联系不如美国和日本。纪尧姆指出了法国技术研究与创新领域的主要纪问题: ·高等教育与科研机构之间、科研机构自身之间、大学与工程师学校之间的分离现象仍十分明显; ·技术传播与转让程序复杂,尤其不利于中小企业; ·风险资金投入不够,特别是对技术企业起步阶段的支持不够; ·国家在宏观管理和对工业研究经费的评估上缺乏真正的战略措施; ·公共经费过分集中于有限的科研领域。 纪尧姆在报告中提出了促进科学技术创新若干建议: ·加强科研与工业的联系,建立技术研究中心。该中心将负责技术研究的评估,负责制定技术的研究发展战略,促进企业集团与实验室的合作。 ·将公共投资优先集中于建立创新型企业,支持中型企业的科研项目,提高科研部门与企业合作的效益。 ·简化技术转让程序。改革主要承担技术转让工作的工业技术中心,使之更为精简和灵活。 ·鼓励科研人员参与企业技术研究。在科研机构中任命与企业合作的负责人,将与企业合作状况作为评价和提升科研人员的重要指标。 ·加大风险基金的投入。创建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两个国家基金,创建地区风险基金。将原最高风险基金额度7.5万法郎增至15万法朗。 教育部长阿莱格尔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纪尧姆报告的意义,特别强调在未来21世纪的经济竞争中,创新是主导词。创新是为着发明新的产品,新的工艺,新的程序,新的学科,新的组织方式。他提醒人们注意,在创造性智慧将处于经济中心、知识将成为产品的世界中,我们有何机遇保持世界民族之强?他告诉人们,资金流通和商品流通的世界化,也是思想的世界化,也是教育和培训的世界化,因此也将是创新的世界化。 法国总理若斯潘在闭幕词中着重用阐述了国家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针对“只要国家不再干预;物质财富就会自动创造出来”的思想,若斯潘说,在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国家的有力干预有利于社会公正。法国国营机构与企业曾在战后经济恢复和发展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取得了很大成功。但是,过去的组织方式不能适应当今市场为主导;知识和技术变化加速的世界化经济。在新的情况下,国家与生产过程主体的关系将要发生深刻变化。然而,国家的作用并非不重要,国家要保持有利的经济环境,要促进教育的发展,要支持基础科学研究,也要扶持私人领域的发展,发挥中小企业的创造潜力。 若斯潘还特别强调,国家的作用不止于此,国家要保证在创新与发展的同时,人人都能受惠,社会凝聚力得到增强。国家应当继续保证民族的团结。 若斯潘认为,国家在促进技术创新上应当发挥两方面作用。首先,国家要保证知识的传播,促进科研人员的流动,促进公共研究与经济界的沟通。另外,国家也要调动私人企业的创造性,为它们提供技术创新-的更好条件。 为了履行国家在技术创新上的职责,若斯潘承诺:设立1亿法郎的技术创新启动基金;在未来3年内,增加10亿法郎的贷款,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设立数额为6亿法郎的风险投资基金。 为了开好此次大会,法国有关方面做了充分准备。国家科研中心、国家核能研究中心、国家农业科学院等单位于4月底分别牵头在格勒诺布尔、斯特拉斯堡。图鲁兹等7座城市举行了9场专题讨论会,涉及的领域有:微观技术、能源、交通、水、通讯、生物技术与生物医学、艺术与教育、环境与食品、创新与技术投资等。 继巴黎大学创建800周年纪念会和创新会议之后不久,教育部长阿莱格尔又于1998年7月9日主持召开了大学改革讨论会,并与大学校长联席会签署了一份共同声明。声明指出,智慧与创新处于社会发展的中心,大学在促进社会变革与民主化,在人的终身教育和发展,在学者与大学生的国际交流,在开创新型职业等方面将发挥战略性作用。为此前景,大学与教育部将采取各种措施,旨在: ·鼓励创新、负责与协商精神,加强大学的自主权,给予科研人员,特别是年青科研人员必要的自由研究空间。 ·重新建立教育主管部门与大学的合同,双方互守承诺,保证教学与科研的质量。 ·促进大学与大学校相互靠近,促进大学的、开放与国际化。 ·减少大学第一阶段学生的失败率。 ·增强大学生就业的能力。 ·支持有利于创新产品和增加就业的技术研究与开发。 ·改善大学人力资源的管理。 ·在继续增加国家经费的同时,大学通过继续教育和技术转让等途径扩大经费来源。 虽然这些改革方案和建议的实施状况如何还难以预料,但高校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将是法国高等教育未来改革的两大基本主题。 总之,21世纪已经迫近,随着东西方冷战的结束,世界各国竞争的重点将由军事领域转向经济领域。而要在经济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就必须把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途径。法国为了保持其欧洲的政治、经济优势,井同美国和日本等经济大国抗衡,就必然更加重视高等教育,促进高等教育的更大发展。 文见《教育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