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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大学入学考试与录取的新动向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03-12-29]

西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姚琳 彭泽平   一、实行统一的入学考试,并在整个联邦实施和推广   俄罗期以往的大学入学考试沿袭了前苏联的做法,在全国不设统一的考试,考试由大学自己组织和命题,按考试成绩录取。这种考试制度客观讲固然有其可取的一面,但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舞弊、腐败的现象:许多偏远地区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因负担不起交通费而无法参加考试,从而失去进入名牌大学学习的机会。进入21世纪以后,俄罗斯政府在这方面作了较大的改动。2001年,俄罗斯联邦总理米·卡西亚诺夫签署了《关于试行国家统一考试的决定》,决定实行全国统一的大学入学考试。《决定》规定,统一考试制度于2001年6月1-14日首先在马里埃尔共和国、莫尔多瓦共和国、萨哈雅库特共和国和楚瓦什共和国四个俄联邦所属地区开始试行。试行期不止一年,同时还可向其它地区推广。统一考试的科目根据当地教育管理部门和该地区高校校长联合会的选择确定,试行阶段各地区的考试科目不完全一样,如在楚瓦什共和国就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俄语、社会学、历史八科需要进行统一考试,是统考科目最多的地区。两马里埃尔共和国只有数学才是所有毕业生的必考科目。不过,在当前的俄罗斯,统一考试并非是所有大学入取的唯一标准,如中学毕业生都必须经过补充入学考试,才会被高等学校中的文化艺术、体育类院校以及师范专业录取;像物理、数学或外语专业的培养同样需要补充形式的入学考试。但总的说来,俄罗斯大学入学考试的统一化趋势正在进一步增强。根据俄罗斯政府的计划,从2004年起,统一考试将在全国推行。实施国家统一考试,有利于改变以往由于没有国家统一的测评制度导致俄罗斯的初、高中及大学文凭在国际上得不到认可的尴尬境况,同样有利于留学生的互派和俄罗斯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此外,国家统一考试有利于从根本上有效、自主地测评教育质量,为中学毕业生升入大学提供统一的录取标准,扩大了不同地区、阶层的孩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有利于高等教育进一步普及化。   二、大学入学考试的具体实施方面较以前有了新的变化   1、在以前的俄罗斯,一些自费生、免于竞试者或其他享受优待者可以不参加入学考试,只要其通过谈话就可以顺利入学。后来,一些没有通过考试的学生,只要交纳比通过考试学生更多的学费也可以顺利入学。而现在,俄罗斯明确规定,除《联邦教育法》和《高等及大学后教育联邦法》特殊规定者外,所有的学生都需要参加入学考试,而且学生本人必须首先申请,申请人本人还必须受过中等(完全)普通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大学录取主要依照成绩,并根据考生成绩确定学生是否享受国家补贴标准、免费、半免费或自费。   2、在专业的填报上也有了一些新变化。根据俄罗斯现行的考试招生办法,考生只需填写所要报考的学校和院系,不需报考具体的专业。因为在决策者看来,十七、八岁的高中毕业生对自己将要学什么和今后将要从事哪方面的工作,把握不是很准确,因此,学生应当在大学高年级后才进行专业、方向的选择。   3、在考试科目的侧重和计分方法上出现了变化。尽管考试科目和内容较前苏联时代没多大的变化,但在当前的俄罗斯,只有部分科目被高校招生委员会列为重点考试科目,在大学入取时重点科目的成绩是主要依据,其它考试科目只用“及格”或“不及格”的方式表示,仅仅在于提供参照,大大简化了程序,同时还突出了重点。   4、考试方式更为多样化,以前仅是笔试和口试,现在包括笔试、口试、听、观察等其它形式。尤其是口试,非常受到重视。在俄罗斯人看来,口试是检测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的一种理想方式,它既可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又能培养学生的胆识和自信。而且,口试的个性化和灵活性及其开放性和可选择性,是对全面提高素质数育水平的一种促进。总之,口试有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能力,有利于测试学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这些知识进行独立思考的能力。   三、大学录取方式多样化   当前,俄罗斯国立高校在具体的录取方式上,有免试录取、免试部分录取、免于竞试录取和竞试录取等多种录取方式。免试录取主要适用于高校的附属中学或大学基地或大学的伙伴中学的毕业生,他们不参加入学考试,仅以毕业考试的成绩为准,毕业考试成绩优异者,免试进入高校进行深造。还有一种就是全俄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第一名获得者、参加国际大赛获冠军者、没有接受完高等教育的“合同生”,他们也可以免以参加入学考试。免试部分录取则主要适用于中学各种奖项获得者、中专优秀毕业证书获得者和奥林匹克竞赛其它奖项获得者,他们可以免试部分科目入学。免于竞试录取主要适用于放射疾病患者、切尔诺贝利事故致残者、俄罗斯境外的战争者战士、孤儿或无父母监护的孩子等特殊人群,他们可以不参加竞试入学。其余的学生都得参加竞试选拔。   四、自费生出现不断扩大的趋势   近年来,俄罗期高等学校招收自费生的比例不断扩大。自费生在前苏联意为合同生,即学生的学习费用由与该生签订合同的机构提供,学生学成后必须回到该机构工作,类似于我国现今的委培生。在现今的俄罗斯,自费生分两种,一种即原意义上的合同生;一种就是本意上的自费生,即自己掏钱念书的学生,这类学生不占计划内招生名额,其数量多少由学校自行决定。   为增加学校财政收入,当前俄罗斯各高校纷纷缩小公费生比例而扩大自费生的招生比例,一些学校甚至把公费生招生数压缩到了30%。自费生每年的学费根据各校的收费标准而有所不同,如莫斯科市立大学的4万名全日制学生中,约10%的人每年学费为1500—4000美元不等。随着高校市场化趋势的不断扩大,俄罗斯还出现了以证券形式付费的自费生,如国立乌德穆尔特大学,在外语、营销、金融与信贷、石油开采、信息技术等热门专业,一些学生经常能够获得银行或保险公司所提供无息贷款支付学费,在大学毕业后学生再分期偿还贷款。大学因为自费生扩大而获得的资金则主要用于发放助学金和支持公共设备费用。自费生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校的财源,但同时也客观上限制了一部分学生通过正当途径进入大学深造,带来了另外的一些问题。   参考文献:   1、冯相如:《俄罗斯高考改革新动向》,《俄罗斯文艺》2002年第3期。   2、何 锋:《俄罗斯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承袭与改革》,《国际观察》1999年第2期。   3、教育部教育代表团:《德国、俄罗斯教育考察报告》,《全球教育展望》2002年第2期。   4、姚炳虞:《俄罗斯逐步实行中学毕业升学考试改革》,《世界教育信息》2001年第4期。 文见《外国中小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