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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06-18

 

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经2013年6月14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思源学院
                               2013年6月14日
 
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实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是本科学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指导,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组织与领导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2.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校级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教务处处长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评估、考核等。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院级领导小组由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等组成,具体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⒈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于第七学期启动,第八学期展开,其工作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准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答辩三个阶段。
2.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制定符合各自学科和专业特点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与要求。
3.各二级学院制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与要求应告知本院所有师生。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
⒈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担任。原则上,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文史经管类专业为5-7人,理工类专业为10人左右;
2.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的工作任务包括编制任务书、提供参考书目和文献资料,指导开题,定期答疑,检查进度,审阅论文,并写出评阅意见。
3.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认真地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计算
任务:编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书、拟题、开题、集中讲授、指导、评阅论文或设计、总结等有关工作。
指导教师工作量
按每生8学时计算,指导学生超过6名的,超过部分每生按6学时计算。
毕业答辨工作量(以答辩小组为单位计算)
答辩学生人数×1学时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拟题
⒈恰当的拟题是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前提。各专业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由专业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充分讨论,提出本专业的选题。提出所属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形成办法。
⒉所选课题应以保证学生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经过努力能完成为宜。
⒊学院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予以审核,对不适当的选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五条 毕业论文的开题
⒈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填写意见、签名确认后报送到学院综合办公室归档。
⒉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的格式及要求由教务处统一设计,包括以下基本信息:
⑴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指导教师姓名;
⑵论文题目、选题的意义;
⑶研究的内容、进度和时间安排、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的意见、指导教师签名。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
学院须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检查过程须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找原因,及时改进。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见附件,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做适当修改。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提交
学生在二级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论文(设计)(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交指导教师。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⒈每位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⒉各二级学院按专业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开展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答辩记录和评价意见须归档保存。
3.答辩小组由专业负责人、骨干课授课教师组成,一般以3-5人为宜。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⒈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论文(设计)写作成绩×70%+答辩成绩×30%。
2.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3.专业负责人审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平衡等级,并最终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管理
⒈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要求参加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论文撰写、修改的时间不得少于9周。
2.学生应第一时间确认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方式和地点,指导教师要了解和掌握每名学生的进展情况。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生要加强自我管理,每月应当面或以书面、电话等形式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学生根据各学院毕业答辩的时间安排,在答辩前两天返校答辩。由于学生留存信息错误或信息变更未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导致学生未参加答辩,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逾期不参加毕业答辩,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答辩,发给结业证书。
3.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的学生,对论文(设计)作修改后可以参加一次补答辩,补答辩由二级学院组织安排,在正式答辩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补答辩仍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
4.教务处按照学生人数以教学业务经费方式下达毕业论文(设计)经费,各二级学院须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使用。
5.教务处组织开展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样检查。发现有抄袭、造假等情况的毕业论文(设计),将对有关学生和指导教师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保存
各二级学院负责所属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和设计作品的保管。除特殊情况外,近三年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予公开并供查阅。中期检查资料、各项汇总统计表格、总结等报教务处存档。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表
2.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核表
3.毕业论文诚信声明
4.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5.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申请表、审批表
6.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及格式模板
7.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记录
8.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
9.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表
10.学院自查情况汇总表
1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总结
12.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及基本要求
13.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14.西安思源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15.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16.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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