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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我校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1

关于下拨我校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3]15号),我校管理学院的“工业工程”专业、人文学院的“汉语言文学”专业被陕西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提供了有效工作平台,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争取我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能有更大突破。

现根据我校《本科“质量工程”建设经费及奖励规定》,学校决定向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专业省级综合改革项目第一批下拨经费总额为20000元,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省级综合改革项目第一批下拨经费总额为20000元。若其子项目获得省级立项,再按照相应经费标准进行划拨。

请管理学院、人文学院做好三年建设规划和经费使用计划,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讲究效益,不得浪费,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相关文件执行。所有经费开支的单据,必须经教务处核查、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方能到财务处报销。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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