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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毕业教学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5

 

关于2014年毕业教学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毕业实践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性环节。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教学安排为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确保2014届毕业生毕业实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高职专业
1.各专业严格执行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实践工作;
2.鼓励各专业用毕业实习作为毕业实践的内容,并要求学生认真填写实习日志并完成实习报告;
3.以撰写毕业论文作为毕业实践内容的专业,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过程指导与评阅。
二、统招本科专业
1.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具体的毕业实践大纲和计划。
2.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形式。校外集中实习,各专业应尽可能根据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安排学生在性质、功能相近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实习。学生可以自主联系单位实习,但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同时启动,本学期完成选题和开题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不少于9周。
三、工作进度与要求
1.2013年11月22前,各二级学院将2014届各专业毕业实践教学工作安排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将对毕业实践教学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毕业实习工作开始前,各二级学院要落实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实习计划、明确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召开动员会等)。因本科学位评估工作需要,2014届统招本科毕业实习工作要求至第八学期3月10日全部完成,学生返校。
3.学生实习期间,各学院要组织专人到各实习点进行指导、检查,对实习教学过程进行监控。在学生中开展实习情况问卷调查(抽取实习学生的10%进行)。根据检查结果完成《西安思源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要求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实践教学科)。
4.各专业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办法。实习结束后,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报告、实习表现、实习单位鉴定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完成实习实训考核表
5. 依据西思教发[2011]18号和学校下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手册,结合专业特点做好计划,认真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质高效完成过程指导、答辩和评定等工作。
6. 2012—2013学年度,由于个别学院毕业实践安排与学校要求不同步,影响了全校的工作进度,以及存在部分学生因提前上岗或准备考试,对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精力投入不够等现象,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毕业实践工作,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合理安排工作步骤,推动我校毕设工作水平稳步提高。
7.依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西安思源学院学位授予细则》等文件规定,为加强学风建设和学位论文写作质量监督,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术规范,现提出以下要求:
(1)在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每位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领取毕设任务书的同时签署《诚信声明》,对自己论文质量负全责。一旦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依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2)指导教师应当对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严格把关,阶段审查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并及时纠正,负起第一监管责任。
(3)二级学院应在毕设宣传动员阶段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在过程中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控管理制度,进行论文原创性比对检查,对查重率高、有抄袭嫌疑的限期整改并安排复检。在学位论文定稿后,正式答辩前,学位评定分委会完成对学位论文的逐一审查,有充分证据证明论文(设计)作假的,提交报告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调查认定后,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4)学校将对论文原创性进行比对抽检,抽检结果与要求有差距的,将对其所在分院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8.各学院于2014年5月31日前将毕业实践成绩、毕业实践工作总结、统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汇总表、实习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表)等资料交实践教学科实习实训考核表、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等原始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整理存档。
附件:1.西安思源学院实习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2.西安思源学院20   届本科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
3.西安思源学院实习实训考核表
4.毕业论文诚信申明
                                                       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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