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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6年全国扶贫日组织开展教育扶贫相关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9] 

 

陕教财办〔201628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省属各高等学校,厅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201610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16年扶贫活动方案的通知》以及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2016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宣传我省脱贫攻坚形势、目标任务、基本方略和政策举措,进一步动员各方力量参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氛围,落实着力加强教育扶贫的重大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2016年全国扶贫日组织开展教育扶贫相关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计划
      (一)召开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省教育厅召开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教育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教育扶贫工作。
      (二)开展济困助学帮扶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扶贫日前后,广泛深入开展济困助学政策宣传,通过展板、校园网、主题班会、现场资助、家长学校、新媒体等形式,宣传教育扶贫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以及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渠道等,争取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济困助学,让更多有识之士关爱贫困家庭学生,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的获得感,助力他们就学成才的梦想。同时,对各类学生资助和奖助学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主要领导深入包扶点开展访贫活动。扶贫日前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包扶村(点)开展调研访谈活动,慰问贫困群众和驻村干部。
      (四)面向边远、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贫困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助活动。各市、县教育局和学校(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开展送技术、送知识、送服务,城市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子等各类互助活动,为薄弱学校发展提供先进理念、优秀师资、信息化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技能技术帮助。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实施教育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各地和学校(单位)实际,在扶贫日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带头开展相关活动。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教育部门(单位)和学校要结合自身特点和职责,尽早谋划和安排扶贫日事宜,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活动计划及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109日前和1019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工作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活动时间、参加人员、活动内容和效果等,可以在文字总结的基础上,同时报送图片、视频等资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坚持正面宣传。广泛宣传我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教育扶贫政策内容、目标任务、阶段性成果,以及在实施教育扶贫工作中的模范人物、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四)坚持节俭实效。严格遵照有关规定,策划开展的扶贫日活动,要坚持节俭务实、讲求实效,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联系人:乔岩峰
       话:029—88668925
       箱:358772757@qq.com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9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