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教学中心:
目前学校处于应用转型的关键时期,加强实践教学比例,对实验室管理提出更高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人财物等要素科学运转起来,发挥资源最大效力,需要一支强有力的实验管理队伍。
为了牢固树立我校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工作的最要地位,实现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激励各单位实验管理人员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树立管理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管理质量,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实验管理队伍,更好地做好学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实验室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表彰、评比,评选出优秀集体奖2名、优秀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2名、优秀实验室管理人员8名。
请各实验室中心做好动员、宣传、推荐工作,将有关推荐材料上报实验室与设备处进行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选范围
我校所有专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包括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
二、 参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执行学校各项工作规定,有很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二)了解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实验室管理的相关政策,熟悉学校、院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综合素质高,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原则性和业务能力。
(三)从事实验室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工作积极主动,所辖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无责任事故。
(四)注重实验室建设、使用和管理,在工作中创新意识强,管理工作到位高效,锐意进取,成绩突出。
三、推荐限额与要求
(一)推荐限额:各实验中心按照本单位实验室管理人员总数的20%(进位取整)进行推荐;不足1人的按照1人进行推荐。没有满足推荐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推荐要求:
1、个人申请,所属实验教学中心,组织评审推荐;
2、同等条件下向管理一线倾斜;
3、各实验教学中心于2016年12月14日下班前,完成推荐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并提交至实验2号楼105王丽老师处,电话,8261673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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