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思源学院2014届毕业生派遣工作方案 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普通高校集中派遣时间安排,我校于6月25日参加了省厅派遣,经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7月5日实施我校毕业生校内派遣工作,并制定了相应派遣工作方案,请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遵照履行有关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1.2014届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及流程
尚未办理参加社会实践离校(就业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应于7月1日至7月5日办理正式离校手续,其办理流程如下:
⑴毕业生本人提交书面离校申请;
⑵辅导员、二级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⑶毕业生本人持《毕业生离校通知单》按通知单所列部门办理签字、退还、结算等手续;
⑷毕业生履行所有签字、退还、结算等手续后将《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交辅导员汇总。
2.2014届统招毕业生派遣工作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2.1 2014届统招毕业生派遣工作时间、流程
定于7月5日,相关部门全天在招生就业楼一层大厅集中办公,为统招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流程如下:
⑴毕业班辅导员于7月4日前准备好《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领取和个人档案移转登记表》(以下简称《领取登记表》)及整理本班毕业生交回的《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⑵毕业班辅导员于7月4日上午9时在招生就业楼一层大厅集合,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布置派遣会场;
⑶毕业班辅导员于7月4日下午14时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并熟悉派遣流程;
⑷相关部门于7月5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在招生就业楼一层大厅集中办公;
⑸毕业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各二级学院办公区域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后领取毕业证、报到证和档案;
⑹毕业生持报到证到户籍科办公区域领取户口迁移证;
⑺需移转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到党组织关系转移办公区域办理党组织关系移转手续;
⑻7月5日当天派遣工作结束后,毕业班辅导员整理汇总领取登记表、代领凭证和未被领取的报到证、毕业证和档案,于7月7日上午将未领取的报到证、《领取登记表》和《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交回就业指导中心,将《领取登记表》(复印件)和未被领取的毕业证、档案交回教务处。
2.2 派遣工作注意事项
⑴各统招二级学院应安排毕业班辅导员或代理辅导员提前通知本班每一位尚未离校的毕业生,督促其按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通知每一位毕业生按时返校履行派遣手续;并告知毕业生,过期尚未办理者,责任自负。
⑵毕业生履行派遣手续时,各毕业班辅导员应核对本班《毕业生离校通知单》,对已办理离校手续并向辅导员送交离校通知单的毕业生方可进行派遣并发放毕业证、报到证等。未办理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派遣手续。
⑶7月5日到校确有困难的毕业生,其家长、同学可以为其代办,但必须有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经辅导员审核,代办人签字后方可办理。辅导员要留存代领凭证材料。
⑷为本科教学合格评估需要,毕业班辅导员应回收每一位毕业生的《应届毕业生工作状况评价表》,各毕业班回收率不能低于90%。
⑸因7月5日上午要进行2014届统招本科毕业生授学位仪式,故统招本科毕业生派遣工作于授学位仪式后进行,地点仍在招生就业楼一层大厅。
3.参与统招毕业生派遣相关单位工作要求
在2014届统招毕业生派遣期间需要各统招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学生处、党办、后勤保障处、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管理处、就业指导中心等职能部门做好各自承担的任务,通力合作,保障派遣工作顺利进行。
3.1 各统招二级学院
⑴各统招二级学院院长为本院派遣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管副院长为本院毕业生派遣现场负责人。各二级学院要召开毕业生派遣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工作落实到人。
⑵全面负责本院毕业生派遣的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配备相应专项管理人员负责本院毕业生的秩序维护和思想稳定工作。负责与毕业生开展座谈和交流,收集意见和建议,鼓励毕业生克服困难,努力进取,开创美好的职业人生;负责管理有关毕业生在校内的活动,有责任防止发生毕业生不良事件和群体事件,主动制止各类不安全和不良事件。
⑶各毕业班辅导员负责本班的派遣工作,按照流程要求,规范做好毕业证、报到证和档案的发放与移转工作。
⑷不得在派遣期间组织毕业生集体聚会和会餐等活动。不赞成毕业生自发的进行串联、聚会、聚餐等群体活动。
⑸各统招二级学院派遣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人数⑹通知参与招生的学管副院长和毕业班辅导员于7月3日前返校,并做好派遣准备工作。如遇招生地工作需要不能返校,应指定有派遣经历的辅导员接替相应工作,将接替辅导员名单报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派遣工作方案要求参与派遣工作。
3.2 保卫处
⑴安排3名人员协助做好派遣场地出入口疏导和周边的保安工作。
⑵户籍科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多安排工作人员快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⑶校各门口警卫人员应礼貌热情的接待到校毕业生,指导其从校正门或招生就业楼一层大厅正门出入校园。
⑷提前做好场地消防检查,加强校内巡逻,及时制止不良事件的发生。
3.3 后勤保障处、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管理处
⑴保障7月5日当天招生就业楼和指定的毕业生就餐食堂的电力供应和饮用水供应。
⑵做好派遣现场及周边场地卫生保洁工作。
⑶负责按时按数量将工作午餐送达派遣现场指定地点。
3.4 教务处
⑴于7月4日前完成报到证存根联及毕业生档案资料归档封存工作,避免错装和漏装。
⑵负责提前对相关辅导员开展档案保管专项业务培训,严格各级学生档案移转手续,在派遣现场指导辅导员档案移转工作。于7月7日将未被领取的毕业生档案重新入库建档管理。
3.5 党办指派专人为毕业生提供组织关系移转及咨询服务。
3.6 学生处
⑴在宿舍楼开辟专门区域为7月4日、5日返校毕业生提供住宿,做好入住登记和管理工作。
⑵加强毕业生宿舍管理及返校毕业生住宿管理工作,派专人深入宿舍与毕业生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避免毕业生发生打架、起哄、闹事、晚归、乱掷杂物、随坏公物等不良行为。
⑶指派专人在派遣现场协助毕业班辅导员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存在心理困扰等毕业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3.7 就业指导中心
⑴统一组织各统招二级学院毕业班辅导员于7月4日上午布置会场。负责全面协调、指导毕业生派遣工作。
⑵为派遣现场工作人员订餐及提供饮水。
⑶在现场设立咨询处,开展办理离校手续、派遣、报到等咨询工作,特别要做好到校家长接待和咨询工作。
⑷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以便为他们继续提供就业推荐和服务。
⑸制作毕业生离校、派遣、报到须知发放给每一位毕业生,提醒毕业生在离校途中保管好钱物及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毕业证、档案等,顺利到单位报到。
3.8 全体现场工作人员
⑴着装整洁,态度和蔼,不准缺勤缺岗,及时消除工作隐患和周边不稳定、不安全因素,以饱满的精神和热情开展工作。
⑵讲求工作效率,不出现工作遗漏和失误,积极保障各工作环节流畅,
尽量减少排队情况的发生。
⑶时刻注意各种派遣物品的安全,重要的资证要妥善保管,确保不遗失。
⑷树立服务意识,避免与毕业生发生摩擦和不愉快。嘱咐毕业生要重视证件及档案材料的安全。
⑸中午连续办公,由就业指导中心提供7月5日的工作午餐和饮水。
4.文理学院毕业生办理离校、领取毕业证、档案移转等事项
⑴应督促毕业生于7月5日前履行完毕业离校手续,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流程与统招毕业生相同。
⑵文理学院自行安排毕业证发放时间,于7月5日前完成。
⑶如需办理“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持自考或成教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到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第一分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咨询电话:029-82666622。
⑷就业指导中心于7月5日将2014届非统招毕业生档案移交至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第一分部,在此之前想领取档案的毕业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工作单位或工作所在地人才中心出具的调档函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移转手续。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