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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合作
发布日期:[2018-09-28]

   【发展历程】1999年11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日本首相小渊惠三、韩国总统金大中在菲律宾出席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期间举行早餐会,启动了三方在10+3框架内的合作。2000年,三方领导人在第二次早餐会上决定在10+3框架内定期举行会晤。2008年12月13日,三国首次在10+3框架外举行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成员】中国、日本、韩国,按顺序轮流担任主席国。

   【主要机制】中日韩合作是东亚合作的重要动力源,已建立以领导人会议为核心、以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和70多个工作层机制为支撑的合作体系。

  领导人会议是最高层级机制,对中日韩发展做出战略规划和指导,迄今已举行七次领导人会议。三国在外交、科技、信息通信、财政、人力资源、环保、运输及物流、经贸、文化等领域建立了21个部长级会议机制,负责相关政策规划和协调。高官会负责政策沟通。2011年9月,三国在韩国首尔建立中日韩合作秘书处,为三国务实合作、友好交流提供支持。现任秘书长为李钟宪(韩国人),任期自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

   【重要文件】《中日韩推进三国合作联合宣言》(2003)、《中日韩三国合作行动战略》(2004)、《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声明》(2007)、《三国伙伴关系联合声明》(2008)、《推动中日韩三国合作行动计划》(2008)、《中日韩合作十周年联合声明》(2009)、《2020中日韩合作展望》(2010)、《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宣言》(2011)、《关于提升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2)、《中日韩关于促进、便利和保护投资的协定》(2012)、《关于东北亚和平与合作的联合宣言》(2015)、《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联合宣言》(2018)。

   【中方参与情况】中方重视三国合作,积极推动和参与中日韩各领域合作。中国国务院总理出席了历次领导人会议。2018年5月9日,第七次领导人会议在东京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三国领导人一致同意三国共同利益远远大于分歧,要增进互信、深化合作。同意加强经济开放融通,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快中日韩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同意建立“中日韩+X”合作机制,扩大人文交流,夯实民意基础。三国领导人就半岛形势深入交换意见,呼吁各方抓住有利时机,为政治解决半岛问题、实现半岛持久和平作出贡献。

(转自外交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