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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通知
西安思源学院团委 发布日期:[2009-09-14]
各分院:
为了迎接建国60周年,不断激发大学生的爱国热情,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通知》(陕教体[2009]10号) 的安排意见,学院决定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歌颂伟大祖国,肩负神圣使命。指导思想是:通过歌咏活动,使青年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波澜壮阔的历程,对青年学生进行生动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通过歌咏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学生提升人生境界,树立远大志向,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通过歌咏活动,向09级新生展现我院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通过歌咏活动,加强学院美育,提高我院大学生的艺术修养,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为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活动组委会
主 任:李荣科
副主任:雷广文 冯励行 孙治东
成 员:成同生 曾文 石建威 杨创 杨向东 王丽娟 陶曙光 李红卫 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
三、参赛对象:
参赛队员以大二以上年级(08级、07级)学生为主。
四、活动形式:
各分院自行组织安排进行合唱队的选拔,推荐一支合唱队代表所在单位参加学院的歌咏比赛,演唱形式为合唱或齐唱。
五、学院歌咏比赛参赛规程
1、参赛要求:
(1)以分院为单位组建1-2支演唱队,每支队伍人数不少于80人,最高不得超过100人(含领唱、领诵)。各队选派一名领队负责演唱队所有相关事宜。
(2)每支演唱队演唱两首歌曲,一首为必唱曲目,《思源之歌》、《思源丰碑》、《美丽的思源,我理想风帆升起的地方》三首选其一;一首为自选曲目,自选曲目各单位从“《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的通知》推荐曲目”(见附件3)中任选。
(3)指挥、领唱及演唱队员必须是本单位成员。
(4)各分队自行安排排练、自备伴奏、统一服装。
2、学院歌咏比赛规则:
(1)比赛赛程为“一赛制”,参赛顺序按照各领队抽签顺序决定,各参赛队领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大赛组委会进行抽签。
(2)演唱形式及伴奏形式不限,由各参赛队自行编排。
(3)各参赛队领队提前一小时进入比赛场地签到,演唱队员务必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会场,做好赛前各项准备工作。
(4)比赛严格按抽签序号进行,不得随意调换。比赛进行中后一参赛队需在前一参赛队表演时备场并做好准备工作。
(5)各参赛队伍上下场需精神饱满、步伐整齐,严格遵守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安静,确保活动正常开展。
(6)比赛采用现场打分制。评委按照《歌咏比赛评分细则》(附件一)对各参赛队进行打分,评委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总分的平均分为各参赛队最后得分,主持人当场宣读参赛队比赛分数,现场宣布比赛成绩并为获奖参赛队颁奖。
六、活动安排:
1、比赛时间:
2、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积极筹划,确保本次活动顺利高效地开展。
七、学院歌咏比赛奖项设置:
学院歌咏比赛设团体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组织奖一名。获奖单位将获得由学院颁发奖状和奖品。
附件:1.比赛评分细则 2.歌咏比赛报名表
西安思源学院“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组委会
二ОО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