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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西安思源学院团委 发布日期:[2010-05-14]

各院团总支、支部: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将于2010年5月6日正式启动。为了高效、有序的做好2010年我校西部计划的招募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10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15000名(其中延期志愿者6300名,新招募8700名)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和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

二、报名细则

1.报名条件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

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大专以上学历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

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

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5月6日5月26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院团委一号办公室。

(4)审核。校团委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即使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三、政策保障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即,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四、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

2.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3.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4.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在今年应届毕业生中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今年志愿者招募前期宣传动员和报名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我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充分做好志愿者招募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报名同学提供优良服务,细心解答同学疑问。请各学院务必将《报名登记表》汇总签章后于5月26日报送至校团委一号办公室,咨询电话:82601778 。

                                  

团 委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