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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文演讲比赛的通知(附件)

西安思源学院团委 发布日期:[2013-03-17]

 

附件一 :
各院名额分配表
学院
年级
参赛名额
学院
年级
参赛名额
机电工程学院
12
1
城市建设学院
12
4
11
1
11
2
10
1
10
1
09
09
汽车交通学院
12
1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2
1
11
1
11
1
10
1
10
1
09
09
经济贸易学院
12
4
国际学院
12
1
11
2
11
1
10
1
10
1
09
09
人文学院
12
2
管理学院
12
2
11
2
11
2
10
1
10
1
09
09
五年制高职学院
12
1
文理学院
 
 
12
2
11
1
11
2
10
10
1
09
09
能源学院
12
1
 
 
 
11
1
 
 
10
1
 
 
09
 
 
附件二:
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按时在赛前签到,明确上场顺序。
2.要求参赛选手准时参赛,到时未在现场者按弃权处理。
3.参赛选手服装须得体,仪表、举止须大方。
4.参赛选手比赛时须脱稿,否则无分。
5.参赛选手一律用普通话演讲。
6.演讲限时5至8分钟内,超时扣分。
7.尊重评委和其他选手,服从比赛结果。
8.每场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得分为序确定名次。
9.选手上交至校团委的稿件需为电子版和纸质打印版各一份。封皮须标注“学院、班级、姓名、电话”。题目为宋体二号字,正文为宋体四号字。
 
附件三:
赛场纪律
为了使此次演讲赛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现宣读赛场纪律。望与会的各位同学及参赛选手认真遵守:
1、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按时到场,不迟到、不早退
2、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管理,并按指定位置就座。
3、注意个人仪表和行为,尊重参赛选手和评委;在比赛期间现场观众不做有碍参赛选手比赛的行为,进入会场,不随意走动,不大声喧哗;观赛不喝倒彩、起哄;不交头接耳。
4、爱护公共卫生,禁止吸烟,不乱扔纸屑、杂物。
 
附件四:
评分标准
本场比赛参赛选手为年级比赛中选拔的优秀选手,每位选手须按照各年级主题进行演讲。打分采用十分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定名次。
一.评分标准
1.主题内容(满分4分):立意准确,内容紧扣主题,充实生动,有真情实意(2分);语言流畅自然(1分);主题深刻富有感召力和警世作用(1分)。
2.普通话(满分1.5分):发音基本标准,普通话流利(1分);节奏优美,发音标准动听,富有感情(0.5分)。
3.表达分(满分3.5分):表达生动,动作恰当(1分);感情处理得当(0.5分);感召力强,富有创意(0.5分);驾御语言能力强,有共鸣(1分);综合素质、素养好,气质佳(0.5)。         
4.台风(满分1分):上下场致意、答谢(0.5分);服装得体,自然大方(0.5分)。
二.评分原则:
1.评委打分从6分起评,分数打到小数点后一位;
2.评分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分数相同者取小数点后3、4、5位;
3.如有分数完全相同,按选手出场顺序确定名次,出场靠前者胜出;
4.参赛选手比赛时须脱稿,否则无分;
5.演讲时间为5‑‑8分钟,不足5分钟或超过8分钟扣0.5分,由比赛计时组依据标准确定是否扣分,并报于计分组。(评委不负责此项扣分,由计分组从平均分中扣去);
6.参赛选手稿件一经确定,不允许改动,临场如有少量改动扣0.1至0.5分,如通篇改动,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