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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西安思源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 发布日期:[2013-04-11]

各教学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18号)文件精神,2013年,教育部计划选派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其中陕西省可选派50名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进行访问研修。

         教育部对选派教师的学费给予适当资助,研修期限必须为一学年(2013年9月—2014年7月),访问学者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参加科研为主。我校对访问学者工资全额发放,并承担培养费、住宿费。

         我校拟推荐5名青年骨干教师参加陕西省教育厅统一选拔,现将推荐条件、程序公布如下:

         一、    选拔推荐条件:

1、          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

2、          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历年工作量饱满,工作积极、负责,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

4、          各二级学院/部在内部组织选拔,结合本部门的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教师积极参与,重点推荐有发展潜力的、急需培养的后备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带头人、教学团队负责人等。

二、    选拔推荐程序:

1、          教师自愿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及《西安思源学院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2、          在《推荐表》上填报志愿时,需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www.train.whu.edu.cn)主页左上方“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中查询接受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从下拉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也可利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必须选择带“*”的导师。申请者可填写三个志愿,如第一志愿落选时可安排调剂至第二或第三志愿;

3、          各二级学院/部于4月12日中午12:00前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将《申请表》(纸质版1份)及《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交至人事处;

4、          学校对各学院推荐人选选拔考核,并于4月15日前确定5名最终候选教师名单,报至陕西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