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商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本学期18周结课,现将学期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基本情况:本次考试的科目133科,其中考试课60科,考查课73科,参加考试学生3443人,涉及到19个专业56个班级。
二、考试时间:元月4日-元月6日。
三、考试期间的巡查人员分为三组
分组 |
巡查人员 |
巡查时间 |
备注 |
第一组 |
代大齐 |
元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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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史军锋 |
元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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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晁 璠 |
元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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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琪院长全面抽查考试的组织过程 |
注:检查内容见考试情况记录表,考试结束将考试情况记录表交到综合办。
四、试卷的管理
负责人:晁璠
成 员:张亚玲
工作职责:负责所有试卷的分发、收交、整理、归类,并做好阅卷前的准备工作。
五、监考工作要求
1.学院各班级必须提前通知学生按时参加本次考试。
2.学院各班级组织学生在考前打扫好教室卫生,并要求学生将自己的个人用品全部带走,以免丢失,每场考试前安排专人提前20分钟打开考场门。
3.监考老师应在考前20分钟到综合办(中心楼300)领取试卷、考场记录单等考试材料,领取考试相关材料后需认真核对监考的科目、场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综合办报告。
4.监考老师需在黑板上板书: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班级以及“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对于利用手机、无线耳机等无线通信工具作弊的考生,将按学籍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分”的警示语。
5.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按班级、学号大小排序,及时将试卷及考场记录单等考试材料交回综合办。
6.监考教师必须佩带规定标志,遵守有关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肃履行监考职责,对未佩带考试规定证件的所有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考场。
7.监考老师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试纪律,在监考过程中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实将违纪考生的违纪行为填在《考场记录单》上,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告学院领导及时处理。
8.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应恪尽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有吸烟、看书、看报、打瞌睡、聊天、接打手机。监考员应按照《监考守则》进行监考工作,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监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六、考生须知
1.考试入场时间: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允许学生交卷出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并按缺考论处。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黑色签字笔、橡皮等。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考试过程中不准互借文具。
3.禁止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电子词典等进入考场,违者一律以违纪论处。
4.各班学生合理安排各课程的复习并按考试安排准时参加考试。
六、考试安排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