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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员工作守则
发布日期:[2024-05-27]

实验室管理员工作守则  

 
第一条  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育服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与实验技能。
第二条  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及时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条  详细了解本实验室所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主动及时的与相关教研室和任课教师沟通,了解教师对实验课程的要求,按计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四条  提前将每次实验课所需的实验设备、仪器及其它实验用品准备完毕,供实验课教学使用。
第五条  协助任课教师进行实验辅导。
第六条  负责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其它实验用品,并对上述物品进行日常维护、简单修理、事故报告,以保证实验课程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  对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其它实验用品建账、建卡,登记管理,对物品的数量、完好情况、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损耗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年底写出专项总结报告。
第八条  主动参加相关教研室的业务活动,了解教研室在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就实验室的建设提出建议。
第九条  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责任,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卫生
管理制度。
第十条 不得在实验室干私活及私自承接外单位工作。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施。


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