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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修订)
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日期:[2025-03-2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通过规范制度管理,强化教育养成,创新教育方式,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励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切实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放在首位。
(二)坚持价值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坚持师德至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四)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教师职业发展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题地位,激发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规律特点,善于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三、总体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完善的师德师风制度体系,构建价值引领、政策激励、典型示范、制度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使教师立德树人意识显著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饮水思源、自强不息”的校训在工作实际中进一步体现,“至诚求真、务实创新”的校风得到充分发扬,成为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和学问之师,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四、组织领导
(一)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主任,负责人事、宣传、纪检、工会和教师工作部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处、战略发展规划处、教务一处、教务二处、科研处、财务处和校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二级学院(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部)、机关职能处和直属单位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要求,努力做好本单位师德师风教育、激励、管理、监督等工作,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负主体责任。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是考核各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任务,组织师德师风考核,协助处理师德失范行为等工作,着力将师德师风建设具体要求落实到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过程,确保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关责任部门应分工协作,形成师德师风建设合力。
1、师德师风教育宣传,由党委宣传部牵头;
2、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由人事处牵头;
3、师德师风督导评估,由教务一处、教务二处牵头;
4、学术不端行为处置,由科研处牵头;
5、师德师风评比推荐,由工会牵头;
6、师德师风失范处置,由人事处牵头;
7、教师申诉受理,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
8、师德师风舆情处置,由新闻宣传中心牵头。
五、建设内容
(一)师德师风教育机制
1、党委宣传部重点加强对教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会重点加强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库,通过定期举办专题宣讲教育,搭建教育交流平台,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和教育观,打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思想根基。
2、教师发展中心重点加强新入职教师的师德师风培训力度,开设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将制度法规和师德师风要求纳入教师培训体系,提升教师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结合教师节组织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新进教师入职培训、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育的重要内容。
3、党委各二级学院(部)重点加强教师日常理论学习,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提升教师师德师风素养,树立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二)师德师风宣传机制
党委宣传部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通过广播、网站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集中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师风的要求,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开辟专栏宣传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默默奉献,潜心治学、教书育人,敢于担当、锐意创新的师德师风典范, 弘扬高尚师德,展现教师的精神风貌,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氛围。
(三)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1、按照《西安思源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 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每年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师德师风考核采取教师自评和单位评议相结合,探索引入同事互评和学生测评等方式,形成公开公正、易于操作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2、建立师德师风档案。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将考核结果存入档案,并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晋级提拔、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管理的主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3、学校将二级学院(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情况纳入二级学院(部) 的年度考核,该年度有严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四)师德师风监督机制
1、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年度评议、师德师风重大问题报告和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完善学生评教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
2、建立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教师工作部会同纪检监察处设立师德失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师风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3、健全学生评教机制。 教务一处和教务二处要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逐渐形成学生实时评教系统,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规章制度、师生关系等师德师风问题的监督。
4、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监督作用。
(五)师德师风激励机制
1、工会进一步完善"优秀教师"和"师德师风标兵"等评选表彰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条件。
2、学校在遴选优秀团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选培和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中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表现突出者。
3、对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教师,学校优先推荐先进、教学能手、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劳动模范等,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在教师职务(职称) 晋升和岗位聘用时优先考虑。
(六)师德师风约束机制
1、完善师德师风约束机制。把教师师德师风表现和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续聘的必要条件,实行师德师风表现"一票否决制"。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按照《西安思源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附件2),对师德失范行为予以惩处。
2、完善师德师风保障机制。继续实施《西安思源学院教师学术道德规范》、《西安思源学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等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学术行为,使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情操和正确的学术道德观。
3、建立师德失范惩处机制。根据违反师德师风情节严重程度,依纪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健全师德师风问责机制。对于因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出现的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力、方式不当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七)、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
1、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 明确并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
2、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营造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教学、科研管理部门要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
4、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要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六、本办法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