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专业图书借书规则
发布日期:[2024-05-27]
一、借阅及归还时间
每周三下午14:00—16:00
二、借阅对象
专业图书对本院教教员工开放。
三、借阅注意事项
1. 凡借阅本图书室资料,一律由本人借阅,不得代借和代还。
2. 在借阅书籍时必须如实填写借阅登记表,包括序号,借阅者姓名,图书名称,书籍编号,借阅日期等。
3. 职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
4. 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 重要资料不外借,如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借阅者通过正常借阅程序且当天归还。
6. 调离学院的职工必须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7. 职工所借阅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要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阅人不得拒绝。
四、借阅期限
从借阅之日起,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污损、遗失图书赔偿规定
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1. 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 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3. 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 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赔偿。
城市建设学院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