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学院学院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须知
发布日期:[2024-05-27]
为了提高学院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效率,现制定学院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1.预约借用及提前领取: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的部门或个人须提前至少半个工作日在综合办预约借用,并安排专人借取并登记。
2.归还程序:使用完毕后,借用者需及时归还,并在综合办办理归还签字手续。
3.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内部各部门或个人临时借用笔记本电脑的情况。笔记本电脑仅限于在学院内部使用,不得带出学院或用于个人用途。
请各部门和个人自觉遵守,共同维护笔记本电脑的安全与管理。如果借用者违反以上规定,导致电脑损坏或者丢失,借用者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望全院师生共同遵守。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城市建设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