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组织参加《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学习
发布日期:[2024-05-11]
根据《陕西省档案局关于参加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的通知》(陕档局发【2024】24号)文件精神,按照陕西高校档案学会安排部署,近期,档案馆组织全体人员参加大讲堂学习并进行了学习心得交流。
档案法实施条例公益大讲堂是一个旨在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重要活动。刘志超馆长强调了学习《实施条例》的重要性,指出新条例的出台对档案工作法治化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他要求档案馆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将学习情况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
通过学习与研讨,使档案工作者更加明确了档案工作的法治化要求,学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内容,了解了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推进策略,全体档案人员对《实施条例》有了更全面、深入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档案意识和法治意识,拓宽了视野,提高了业务水平,对促进学校档案工作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实施条例》,不断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信息化建设水平,为推动学校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