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全省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推广延安市“党员承诺制”的经验,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现就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进一步推行承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推行承诺制,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任务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按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组织和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服务群众,促进发展,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基本原则。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推行承诺制,要按照“基层党组织有力,共产党员有为,人民群众受益”的要求,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党员特点,体现党员自愿;承诺量力而行,事项实在具体;说到做到,取信于民,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空对空、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
二、承诺内容
基层党组织承诺,从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职能任务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着重从加强自身建设、带领群众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承诺,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着重从履行党员义务、服务人民群众、保持廉洁自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承诺要联系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可以是多项的,也可以是单项的;可以是工作方面的,也可以是自律方面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和普通党员一样参加承诺。
三、方法步骤
基层党组织承诺的方法步骤。(1)召开党员会、群众会,听取意见要求,明确承诺方向。(2)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承诺的事项。(3)向党员和群众公开承诺事项,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4)落实承诺事项。
党员承诺方法步骤:(1)党员向党组织提出承诺意向。(2)党组织审核、确定。主要是对党员的承诺进行平衡、调整,并造册登记。凡党员个人承诺意向被调整的,必须征得党员同意。(3)向群众公开承诺事项。(4)落实承诺事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一般每年一次,也可就某项工作、某件事情进行一事一承诺;一般年初承诺、年终述诺,并进行评比奖惩。
四、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承诺制,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长期坚持下去;经常督促检查,解决出现的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同党建工作、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城市在职党员回归社区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收到好的效果。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组织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实施。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的监督检查、扶持帮助、考核评比、表彰奖惩等制度和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注意研究问题,总结经验,保证活动健康发展、长期坚持。
(摘自2006年8月23日《陕西日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