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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共西安思源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关于中共西安思源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中共西安思源学院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同意,中共西安思源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拟于2009年12月下旬召开。根据《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人数及名额分配

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5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总支党支部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

党委提名到有关选举单位选举的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党委一并下达,不占各党总(支)部代表名额。

二、代表条件及构成

1.代表条件

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中做出明显成绩;按党性原则办事,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的拥护;遵守党的纪律,能够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2.代表的构成

代表的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具有广泛性。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占35%左右,教师及基层教育教学管理者(含辅导员、二级学院办公室管理工作人员)代表占37%左右,行政、后勤、服务等其它岗位代表占20%左右,学生代表占8%左右。每一个党支部均应有党代表。

三、代表产生办法

党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二级学院党总支、机关党总支为选举单位。五年高职学院直属党支部单独为选举单位。

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及代表组成的要求,先由党支部组织党员按照代表条件进行酝酿提名。党总支在各党支部提名的基础上,依据多数党支部党员的意见提出多于本单位代表人数20%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并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学校党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经筹备工作办公室审查通过后,各党总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以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产生本党总支参加校党代会的代表。

四、代表团的组成

本次代表大会设六个代表团,并确定正、副团长、秘书各一名。

五、选举工作时间安排

1.选举工作从2009年11月12日开始。

2.11月17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党员酝酿提名,并上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11月21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选举。并将代表名册、代表团正副团长、秘书名单交大会筹备工作办公室。

代表选举是开好党代会的关键环节,各党总(支)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证我校第一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

 

 中国共产党西安思源学院委员会
200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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