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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陕西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要点

 

    2012年陕西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第二十次全国、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重点,把握规律,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不断提升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高教强省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1.继续深化高校“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主题实践活动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和“三问三解(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解民忧、解民愁、解民困)”为重要载体和抓手,紧紧围绕教育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活动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不断激发创先争优的活力。
    2.抓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促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承诺、带头创新。抓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创先争优,以党内带党外,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凝聚各方力量,促进科学发展。抓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妥善处理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
    3.召开创先争优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加强督促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改进的具体要求。集中开展群众评议工作,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服务师生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创先争优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创先争优专项先进推荐工作,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4.进一步树立、培养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著名理论物理学家、西北大学博士生导师侯伯宇教授学习活动, 举办侯伯宇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开展向小麦育种专家、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赵瑜研究员,安康学院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学习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感染身边的人。
    5.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加强高校宣传联络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校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展年度教育好新闻和十大教育新闻评选活动,做好相关表彰工作。组织新闻媒体持续宣传报道教育事业发展状况和工作亮点,不断提高社会对陕西教育的关注度。
    二、坚持正确导向,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
    1.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师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点抓好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系(处)以上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会、报告会,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深入高校进行理论辅导等方式,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干部、教育师生。
    2.以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在高校党员、干部和师生中认真开展延安精神学习教育活动。以坚定信念、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廉洁自律为重点,组织开展重温和学习党章活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突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3.认真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健全师德考评制度。举办“陕西省第三届师德论坛”,编辑出版《陕西师德先进事迹荟萃》。广泛开展教师联系学生、向道德模范和教书育人楷模学习活动,教育引导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
    4.依托高校优势资源,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基地作用,组织4000名大学生到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指导高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举办2期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培训班。组织高校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测试工作。积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举办全省高校形势政策教育报告会3—5次。
    5.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会同省编办做好省属公办高校辅导员队伍核编工作。依托国家、省级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举办4—5期高校辅导员、班主任骨干培训班,做好高校辅导员日常培训工作。开展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
    6.积极发挥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功能,努力使高校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高地。大力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推进校园文化与思想教育、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以建设国家、省级“文明校园”为抓手,继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年内检查验收并表彰2—3所大学“文明校园”。
    7.积极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向高校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研究制定我省有关《实施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管好校园、管好课堂、管好讲座、管好网络、管好师生。教育引导师生不信教、不传教。
    三、强化考核培训,增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素质
    1.按照《陕西省属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完善领导班子运行综合研判工作实施方案,发挥研判工作在领导班子日常管理、调整补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展无任用民主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工作,为领导班子及时补充、调整奠定基础。做好省属高校设立总会计师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2.按照《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党委和纪委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条件成熟的高校按期进行换届,完成党委和纪委换届工作。继续推进高校党务公开工作,逐步扩大党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落实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党代表联系师生制度,探索党代会代表民主评议干部、党委会票决干部等工作,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3.在省委党校开设高校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利用教育工委干部培训中心等各类培训基地加大对高校党员干部的集中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千人计划”、“百人计划”、“三秦学者”等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模式,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四、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党在高校的工作基础
    1.开好第二十次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指导高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运行机制。认真落实《陕西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断规范院(系)重要问题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
    2.按照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生活动实体等机构相对应的原则,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组织覆盖面。重点抓好民办高校在院(系)建立党组织,在年级建立党支部,在班级建立党小组工作。指导高校做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直选工作,提高党组织“三会一课”质量。加强高校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做好统战、工会、共青团和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3.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大学生入党动机问题研究,指导高校完善“培训制度”、“公示制度”、“党员挂牌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建立和完善高校党组织、党员信息库及组工系统信息专网,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4.切实推进民办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积极探索党组织与董(理)事会协商沟通和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党委书记(督导专员)、校(院)长定期报告工作和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省委有关部门逐步理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党组织关系,不断健全民办高校党组织工作机构。 
    五、开展风险防控,推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1.进一步推进高校领导班子党性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对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公开决策机制,提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构筑崇尚廉洁的校园文化。
    2.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体现教育特色、高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开展“阳光治校”,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预防腐败的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3.建立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考评、奖惩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将责任制考核同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以考核促落实,不断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发展。
    4.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教育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对高校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小金库”清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等工作。
    六、完善体制机制,维护高校大局和谐稳定
    1.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防范预案和应急措施,强化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领导包片、处室包点”维稳工作机制。与高校签订稳定安全目标责任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夯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2.加强陕西省学校稳定安全情势评估研究中心和陕西省学校稳定安全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定期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咨询、分析研判、工作督导等活动。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高校维稳安全信息互通机制。
    3.积极推进学校维稳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不断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力争把影响稳定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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