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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秘书处就《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记者问
西安思源学院党建网 发布日期:[2012-11-19]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授权发布: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处负责人就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答新华社记者问
201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新华社记者就此采访了党的十八大秘书处负责人。
问:请你谈谈党的十八大修改党章的必要性和基本考虑。
答: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对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对总纲作了个别修改;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总纲和条文作了部分修改。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中,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丰富和发展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各个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发挥了强有力的指导作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科学发展观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广泛认同和拥护,列入党的指导思想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及时将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有利于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我们党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形成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了良好国际环境。
我们党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重大成果,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成效明显,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的重要进展。
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把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写入党章,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党章,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重要思想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党章,把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写入党章,是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的客观需要,是统一全党思想行动、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调动全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这样做,有利于更好学习贯彻党章,有利于更好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有利于更好按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及重大方针政策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有利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现行党章是在全面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党的组织和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总体上适应指导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需要。因此,中央确定这次对党章只作适当修改,并确定了这次修改党章遵循的原则,那就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坚持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保持党章总体稳定,只修改那些必须改的、在党内已经形成共识的内容,努力使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确定和坚持这样的修改原则,既有利于实现党章与时俱进、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又有利于维护党章的权威性、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更好规范和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
同时考虑到,党的十八大根据国际形势变化和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对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确立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举措。在党章中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
问: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这次修改党章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今年1月,在中央对党的十八大报告议题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许多地方和部门建议党的十八大根据党的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对党章作适当修改。中央政治局认真研究了这个建议,作出了党的十八大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的决定,并成立党章修改小组。党章修改工作启动后,中央发出通知,专门就党章修改工作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同时还收集近年来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意见和建议。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章修改方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先后对党章修改方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之后,中央将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和党的十七大代表、十八大代表征求意见。胡锦涛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座谈会,与党章修改小组负责同志一起听取各地区和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党的十八大修改党章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再次审议后,提交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形成了提交党的十八大审议的党章修正案。党的十八大期间,全体代表对党章修正案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综合这些意见,形成了党章修正案大会表决稿。11月14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党章修正案。可见,这次党章修改工作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集中了全党智慧,体现了全党意志。
问:怎样理解党章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的重大意义?
答:党章修正案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把科学发展观写在我们党的旗帜上,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这次党章修改的最大亮点和最突出的历史性贡献。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总结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形成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用一系列紧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理论,把我们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为更好推动全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5年来,科学发展观又经历了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理论内涵不断丰富,实践成效不断显现。在这次党章修改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一致建议,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章修正案采纳了这项建议。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决策,进一步向世人宣示中国共产党人走科学发展之路的坚定决心,必将对全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和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第七自然段充实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定位的内容,表述为: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
这段话深刻阐明了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根据新的发展要求”阐明了科学发展观提出的时代背景,这个新的发展要求就是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对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基本内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是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全党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把统筹兼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
问: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作了怎样的阐述?
答: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第八自然段开头一句表述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强调,全党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其中,“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这次修改新增写的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相互联系的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最鲜明特色。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在党章进行完整表述,对于全党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作了哪些充实和完善?
答: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充实和完善,主要体现在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大会认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关系再认识的重要成果,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党章中作这样的修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更加明确,有利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党章修正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充实和完善还体现在,根据党的十七大以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实践新认识,对总纲中相关部分进行了充实和调整,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4个自然段充实了内容,并增写了生态文明建设自然段。
党章修正案总纲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适应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了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内容。充实这方面的内容,有利于全党更加全面地认识新形势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党章修正案总纲调整和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充分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总结这些年的经验,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了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有利于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章修正案总纲充实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推进我国文化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部署。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有利于全党牢牢把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党章修正案总纲充实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落实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不断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就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容,并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修改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作这样的充实和修改,有利于更好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推动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党章修正案总纲增写了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自然段,表述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这样的增写,既阐明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总要求和指导原则,又阐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着力点,有利于全党同志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问:党章修正案为什么突出强调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
答: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开放,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开放。当前,我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八大对深化改革开放作出新的部署,提出新的目标任务。党章修正案总纲部分对阐述改革开放的自然段作了充实,增写了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内容。作这样的充实,有利于全党更加充分、更加深刻地认识坚持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充实了什么新内容?
答: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根本保证。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党章修正案在总纲部分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强调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在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中,强调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进一步强调求真务实,把它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并列作为党的建设第二项基本要求;增写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的内容。
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充实的这些新内容,集中体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反映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的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和重要实践经验,体现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应对党面临的考验和风险,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总结和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的建设的新经验,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党章修正案对党员、党的干部和干部工作提出了一些新要求。第三条第一项第一句修改为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这样修改,有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三十三条增写了干部选拔监督的内容,第一款强调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第二款增写了党重视监督干部的内容。充实这方面的内容,有利于更好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公道正派的用人作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强化干部监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第三十四条第五项增写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的内容,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充实这方面的内容,有利于促进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加强道德修养、更好发挥表率作用。
问:党章修正案对党的基层组织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一是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增写了积极创先争优的内容。近年来,根据中央部署,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已成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有力抓手。增写这个内容,有利于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保持先进性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一句修改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落实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成果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全党的战略任务,发挥基层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观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方面的重要作用。
问:请介绍一下,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关于修改党章的意见和建议是怎么处理的?
答: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充分反映了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的意见和愿望。经过认真研究,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党员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大多数已经被采纳。有些具体意见虽然在党的十八大党章修改中没有被采纳,但主要精神已体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有的意见和建议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还有些具体建议,将由其他党内法规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