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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安思源学院党建网 发布日期:[2016-11-17]

校属各单位:
      进入冬季,气温下降,全校用电、用气量明显增大,为切实做好我校冬季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消防安全,现将冬季防火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全方位、全覆盖、地毯式、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综合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发生火灾事故时的生命和救援通道,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附近不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各单位要对辖区内设置的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应急照明等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发生丢失、损坏或挪作他用,确保完整好用;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不得在办公室、实验室、教工宿舍等场所使用电暖气、电炉子、电饭煲等大功率电热器,禁止动用明火取暖。
      五、学生处要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及时组织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大检查,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使用热得快、电热宝、电热杯、电褥子、电吹风、电夹板、充电台灯等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电插座等,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私藏易燃易爆物品;教育学生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不购买劣质、三无用电器,日常给手机、电脑等生活、学习用品充电时,不得放在被褥等易燃物品上,做到人走关灯断电,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校内新建、改造施工装修等单位需要动用明火作业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严密防火安全措施,规范操作,同时向保卫处报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动用。严禁在施工场地使用明火取暖、做饭等。
      七、动力及环境保障处要加强对学校用电设备设施、燃气管网设施、燃气锅炉等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日常安全检查整改记录,确保各类设备正常运行,不发生安全事故;教育清洁工和校园绿化人员不得在校园内焚烧树叶等杂物,校园垃圾和落叶枯枝等要及时清离,避免人为因素引发火患。
      八、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管理处要对各经营户用火、用电、用气的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加强日常教育、检查整改和监管力度,重点做好用火、用电、用气的过程管理和排油烟设备的日常清洗保洁,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保卫处要加强校园日常消防巡查监管,及时维修各类消防设备器材,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
      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存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规范使用,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校属各单位要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和对师生生命、校园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夯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防火工作,防止火灾安全事故的发生。

 


西安思源学院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