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办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二级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高校教学规律和特点,对全院的教学及教学研究及活动活的正常运行起着关键作用。教育学院教学办一直致力于建立严谨、求实、高效的教学管理模式,秉承“规范管理、勇于创新、服务师生”的宗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教学办公室作为教学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做好学院有关教学管理方面和教学办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2、协助院分管领导做好学院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
3、教学违规及事故的调查、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4、落实教学任务,排课、调停课、补课、指导学生选课;
5、负责组织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6、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7、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变更,学籍处理;
8、负责学生成绩的统计、查询、成绩单打印,考试资格审查,学生证件管理等工作;
9、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及管理工作;
10、负责各类国家考试、竞赛的执行及本院课程考试组织和试卷归档等工作;
11、协助完成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毕结业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12、协助做好学院的师资管理工作;
13、协助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组织,学习与考试工作;
14、协助完成各类教学活动的检查、评估等工作;
15、学院有关教学的文件处理、档案管理;
16、完成学院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29-82616882 办公地点:实验1号楼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