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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办
发布日期:[2023-06-16]

教学办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二级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高校教学规律和特点,对全院的教学及教学研究及活动活的正常运行起着关键作用。教育学院教学办一直致力于建立严谨、求实、高效的教学管理模式,秉承规范管理、勇于创新、服务师生的宗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教学办公室作为教学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做好学院有关教学管理方面和教学办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2、协助院分管领导做好学院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

3、教学违规及事故的调查、认定,提出处理意见;

4、落实教学任务,排课、调停课、补课、指导学生选课;

5、负责组织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6、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7、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变更,学籍处理;

8、负责学生成绩的统计、查询、成绩单打印,考试资格审查,学生证件管理等工作;

9、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及管理工作;

10、负责各类国家考试、竞赛的执行及本院课程考试组织和试卷归档等工作;

11、协助完成各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毕结业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12、协助做好学院的师资管理工作;

13、协助做好师范生免试认定组织,学习与考试工作;

14、协助完成各类教学活动的检查、评估等工作;

15、学院有关教学的文件处理、档案管理;

16、完成学院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29-82616882            办公地点:实验1号楼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