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学院第三党支部于2024年5月16日在一号实验楼318教室开展“‘明’记于心,‘守’纪于行”党纪学习活动,教育学院第三党支部书记刘帆同志、组织委员刘佳妮同志、宣传委员鲁苗同志以及教育学院第三党支部在校党员同志积极参与此次学习会。
会上,教育学院第三党支部书记刘帆同志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上级党委有关部署要求。
她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党员同志们围绕学生党支部如何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学生党员刘浩然同志表示,学生党员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使命,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章逐条领悟精髓要义,将党纪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交流过程中,同志们纷纷发言,积极献计献策,共同商讨如何更好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效果落到实处。
最后,教育学院第三党支部书记刘帆同志对本次学习作出总结,她表示,本次的学习不仅是对党的纪律的再认识,也是对我们每一位党支部成员行为规范的再强调。同志们要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保证。
通过此次学习,同志们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条例》内容,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教育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走心走实走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