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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和境外办学的最新发展及政策导向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6-03-16]

 

      一、中外合作办学
    (一)中外合作办学取得长足发展,已成为中国教育事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自2003年3月国务院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来, 截至目前,经审批或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独立大学、二级机构和项目共计2371个,其中包括上海纽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7所中外合作大学,本科以上的二级机构56个,项目1087个,高等教育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超过150万人。 
    (二)中外合作办学的有益尝试与积极成效
    第一,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创新了办学机制,推动了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了国内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师培养,增强了办学活力;
    第二,合作办学拓宽了人才培养途径,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中外合作办学不仅培养了一批双师型骨干教师和国际化应用技术型人才,也促进了学科专业建设;
    第三,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境外学历教育和培训项目,增加了受教育机会,丰富了教育供给;
  第四,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吸引国外教育资源和国内民间资本投向教育,推动了办学体制改革,使不出国留学成为可能,进而扩大了国内教育消费,也降低了学生的教育支出。
    (三)中外合作办学发展面临新趋势,步入新常态,实施新战略国家战略与国际形势也为中外合作办学的转型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第一,是从注重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内涵式建设新阶段。目前,全国已有500多所高校举办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未来要更加充分地发挥中外合作办学在提升学校教学实力和国际化水平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工作,规范办学秩序,加大处罚和引退机制建设; 
    第二,是发展重点从模仿学习转向创新引领。当前,中国社会进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阶段,要求中外合作办学必须要有领先一步的意识、基础与能力,必须克服各种办学短期行为,聚焦学科建设,着眼创建扎根中国土地的现代一流教育,为创新驱动做出现实的贡献;
    第三,是境外资源从批量引进转向聚焦优质,严把资源入口关;
    第四,是管理思路从注重行政许可转向加强过程监督,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制定,优化管理手段。 
    二、境外办学 
    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不仅需要“请进来”,也需要“走出去”。高校赴境外办学工作是中国教育文化走出去的重要环节,也是中国跨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境外办学初具规模
    截至目前,已在境外举办了4个办学机构和98个办学项目,分布在14个国家和地区。
    (二)境外办学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期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未来一段时期的外交工作重点,旨在与沿线各国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是一项长期战略工程。 
    第一,是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国家影响力快速提升,为中国高校赴境外办学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第二,是经济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为中国高校赴境外办学提供了服务平台,积累了发展经验;
    第三,是中国高等教育竞争力稳步增强,为中国高校赴境外办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是国家教育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高校“走出去”办学的重要基础;
    第四,是国家“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标志性方针政策和援外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战略规划提出,为中国高校赴境外办学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境外办学的发展战略
    第一,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谋划,加强境外办学政策支撑和制度创新。中国高校开展境外办学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急需有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和统一规划,已是当务之急; 
    第二,抓住境外办学的战略机遇期,积极推动应用技术类教育走出国门。中国无论制造业总量还是制造业技术水平都有很大提高。这与中国工程技术类高等教育的长足进步密不可分;
    第三,加强高校能力建设,服务市场需求和战略需要。高质量教师队伍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关键。能够胜任境外办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是国际化的复合型人才。 
    第四,加强项目管理和质量保障,积极推动高水平教育机构境外办学。一方面,高校境外办学必须坚持母校的教学标准,不能颁发不等值的学历文凭,避免办成“文凭工厂”。另一方面,高校境外办学应纳入我国高校质量评价体系,从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摘编自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陈盈晖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