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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趋势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6-09-19]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规模、质量、效益的基本关系,是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需要破解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截至 2016 6 月,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 2413个。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 办学机构 11 家(含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二级学院)66 家(含筹),其他机 构 130 多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超过 2000个;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约占机构、 项目总数的 90%。学生方面,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约 56 万人,其中高等教育在校生约 46 万 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数量超过 160 万人。

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至今,走过了起步探索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在调整中发展阶段,目前处于质量提升新阶段。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二、新时期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趋势

第一、提质增效是中心;第二、服务大局是方向;第三、增强能力是保障。

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和发展大局,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适应和服务于学生的发展和成长。

国家应尽快研制出台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新的管理办法,稳妥推进境外办学。

当前,一些国家,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高校走出去办学需求旺盛,10 多个国家先后向我国发出了我国应用技术型大学到他们国家办大学的邀请,甚至一些国家把校舍都盖好了。应该指出,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大规模走出去办学的条件还不成熟,政策走向应该是“小而精,项目先行”。

国家应尽早出台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新的管理办法,就招生、学科专业设置、课程、教材、教学与师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以及学历学位颁发、认证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三、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应该增强服务大局的工作能力

第一、坚持两个方向,即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和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学术方向。 

第二、坚持两个并重,即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并重。

第三、坚持三个重点,即为政府提供高质量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服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提质增效;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积极健康的中外合作办学主流话语体系的形成和壮大。

第四、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二是学术自由原则;三是科学性与可行性统一原则;四是方法优化原则。

正如著名教育家潘懋元教授在教育部国际司领导调研厦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中心的会议上指出的,“我们敢为天下先,做第一,但不做唯一”。我们真诚希望与一切有志于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的人们一道,共同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科建设、理论创新和人才培养,担当起中外合作办学研究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社会责任。

(文章来源:世界教育信息杂志2016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