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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非营利办学”的解读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6-10-18]

  

                          来源:民办教育领军
    民办学校选择“不要求合理回报”或“要求合理回报”的差异?现行《民促法》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可选择“不要求”或者“要求”合理回报办学,差异在“不要求合理回报”学校与办公学校同等待遇;而“要求合理回报”办学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受限,需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目前多由地方政府制定。实践中,非学历教育机构土地、税收优惠较少;而学历教育机构绝大多数享受了税收减免优惠。
    非企业法人限制盈利?“服务费”成间接分红方式。目前不少民办学校都选择了“要求合理回报”办学,但合理回报的具体比例公式法律上并无依据,目前多数学校享有较高自主权;但也有部分企业,为了合理避税以及享受优惠政策,会选择“不要求合理回报”办学。实践中,多数举办人通过关联企业收取“服务费”方式,实现学校间接分红,“服务费”等于学校全部净收益。
    营利办学分类对不同学校影响存在差异。《民促法》三审通过之前,民办教育行业目前的发展障碍不在于资产并表,更多在于教育资产的抵押融资以及资产证券化。基于目前不同教育机构优惠政策差异,未来《民促法》修订通过将更多利好非学历教育机构,学历教育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教育企业盈利能力突出,属于标准“现金牛”。受益于政策、消费升级等诸多利好,近年来民办学校运作逐渐趋于市场化,无论在生源、师资还是升学率方面,都表现出来很强的竞争力,品牌得到市场的认可促使教育企业不断横向拓展(覆盖更多年龄段学生),形成教育生态闭环,生均价值不断深挖。从多家上市及非上市教育集团的财务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净利润还是ROE水平,都明显高于其他行业,教育资产成了不折不扣的“现金牛”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