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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高职的办学机制与国家作为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0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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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济竞争力连续三年排名第一的芬兰一直
坚持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其经验值得我们关注
湖南 谢立三
一 芬兰在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世界经济竞争力评选中最近连续三年排名第一,其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国家对教育的全面改革。1990年秋至2000年8月,芬兰对职业教育进行了改革,组建非大学(non-university)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Polytechnic)。现在校学生规模达到12.5万多人,占整个高等教育在校人数的54%以上,使芬兰职业技术教育步人了辉煌的发展时期。通过对芬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考察研究,笔者发现芬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主要有以下做法和经验:
1.是提高学历层次,构建终身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芬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行学位制,学生在校学习3.5-4.5年,修完140-180学分(210ECTS学分),不仅可以授予学士学位,而且可以进一步攻读硕士学位(60-90ECTS学分)。如芬兰第三大职业技术学院——瑙蕾学院现有18个专业,16个学士学位点,2个硕士点。这样,一方面使得职业技术教育从义务教育到职业高中、再到专科、本科、硕士形成了一个与大学教育并行的阶梯式职业教育体系,客观上满足了现代技术飞速发展对高层次教育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提升职业技术教育的地位,开展成人教育和培训,构建了一个终身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有利于克服人们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歧视心理,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2.是建立科学评估机制,不断改善教育质量。为了使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从一开始就规范运作,达到改革的预期目的,芬兰教育部组建了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PINHEEC),及其附属的职业技术学院资格评估委员会、专业课程评估委员会。教育部负责组建机构,但并不直接参与评估,评估机构独立于教育行政机构和高等职业院校,参与评估的人员实行聘任制。评估分为三类:教育质量评估;项目和专题评估;专业课程评估。评估内容保密,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国家奖励和教育合同谈判的重要依据。如通过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教育质量评估,芬兰教育部今年授予了瑙蕾学院等四所职业技术学院2005-2006学年度“优秀办学中心”(Center of Excellenccs),并给予了巨额奖励,其中瑙蕾学院获得的奖金达43万欧元。极大地激励了这些职业院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同时,由于评估的结果是向社会公开的,也有利于加强投资者和社会对学校的监督,增进高中阶段学生对职业技术学院的了解,以便选择深造的学校。
3.是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进行管理,优化学校管理结构。芬兰职业技术学院由地方市政当局、市政当局联盟,公有或私有公司、基金会等出资创办和运行,出资人相当于股东,成立股东会。股东会下设理事会,理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和长期发展计划;确定年度预算和工作计划;聘任学校校长和其他管理成员;确定学校管理指南和规章。理事会下设校长负责制的行政执行机构,处理日常事务。这种责权分明的内部管理机构与外部评估机制的有机结合,形成了职业技术学院科学的治理结构,提高了管理的效能。
4.是实行开放式办学,坚持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芬兰职业技术学院采取以学校教育为主的办学模式,因此必须整合各方面的学习资源,才不至于与实际相脱节,与国际先进职业技术教育相脱节。芬兰职业技术学院从其诞生开始,就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国际开放式办学。首先,在职业技术学院的学习专业设置方向上,就明确了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七个领域:自然资源;技术与交通;厂商管理;酒店、餐饮与家政学;健康卫生与社会服务;文化与信息技术;人文与教育。其次,录取学生强调工作经历,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入学除了要参加入学录取考试外,工作经历也是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三,教学安排上强调实习学分,有的还有单项课程实习,从而与国内一些企业和机构建立了紧密型实习与就业关系。第四,芬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加入了欧盟国家学分互换体系(ECTS),增强了与其他欧盟国家的合作和学生交流。此外,芬兰各职业技术学院在芬兰国际交流中心(CIMO)指导下开展对欧盟以外国家的广泛国际交流与合作,如校际互访;互派教师访问学者;引进合作伙伴的优秀网络远程课件;吸引留学生;鼓励本国学生到国外实习交流。
5.是运用合同形式管理,保证国家的调控作用。芬兰对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和调控也是多角度的,除了通过法律和政策及评估机制等手段以外,还有一个具体的措施,就是国家合同管理的办法。国家教育部与各职业技术学院每三年进行一次谈判,然后签订下一个为期三年的教育合同,合同内容涉及到八个方面:即上期合同履行情况分析;教学目标;教育使命;硬件建设开发;教育供给任务;研发目标;资金来源;监督与报告等。由于芬兰的学生都是法定免学费的,所以学校的主要教育支出由中央政府(占57%)和地方政府(占43%)承担,教育部按照核心基金与项目基金、公开大学教育补贴、基本运行成本等三项提供年度资金,具体金额连同其他合同内容通过谈判确定。国家运用合同形式实现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一方面有其不断调整和改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状况的灵活性,另一方面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深度调控力度。
二 芬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模式有其特定的国情和历史条件,不可为我们生搬硬套,但其成功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我们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合理设计职业教育阶梯,构建终身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芬兰建立了职高和高职的相互衔接机制,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了进一步受教育的机会。而且建立了公开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模式,旨在构建终身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我国职业技术教育改革方兴未艾,但从职业技术教育层次的设计上来讲,仍然是低层次的、终结性的。事实上,由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现代生产的技术基础不断发生变革,产业结构、职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也随之不断发生变化。高层次的、终身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成为社会发展和个人职业发展所必需。因此我们不妨在有条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逐步设置本科、研究生学历层次,满足社会和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的需要。从而也使我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明确的职业技术教育定位和发展方向,克服与传统综合性大学趋同的倾向,为我国培养大批复合型高级技术和管理专门人才,
其次,提高学校办学能力,保障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水准,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芬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都是走的以学校教育为主的模式,但芬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投入力度大,对外开放水平高,招生规模稳步发展,办学能力提升快。我国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都刚刚组建不久,招生规模迅速扩大,如果我们是大专的体制,却仍是中专的教学水平、设施设备,将无法保障高等职业教育的水准。因此,我们必须尽快整合资源,练好内功,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培养出真正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否则将影响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质量,妨碍其健康发展。
再次,深化职教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监管机制,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纵观芬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国家保证了学校充分的自主权和独立性,但监管也是全方位的,这种全方位的监管是导向型的、扶持性的,并不乏灵活性,为芬兰职业教育改革成功提供了重要保障。从目前来看,我国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大国,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和政策调控,加大投入力度,健全评估机制,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当然我们还要特别改革集权式管理模式,实现依法管理、民主管理。摘自(《职业技术教育》2006年第6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