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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纯民办学校”概念看“混合型学校”的未来变革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07-06-23]


几年来,在充满争议的路途中,民办教育的发展形式和道路正在发生悄悄的变革。
公办学校转制、民办公助学校、重点学校进入小区配套学校,重点学校与民间资金合作举办学校,民办高校努力争取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手中的颁发文凭资源、名校办民校、政府出资购买民办学校的教育服务等方式纷纷涌现,打破了“公”、“私”之间的界限。然而,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都存在公办教育资源和民间教育资源的混合问题,影响了中国教育变革的进程。
在两种教育资源混合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强烈冲突,也反映了各自观念的局限:政府推动下公办学校进入市场的行为似乎一定就是要以牺牲民办教育作为代价,而“纯民办学校”也只是一味保护自己的“地盘”,对公立教育资源的进入有本能的警惕。
确实,在这些新学校类型进入市场的过程中,其操作的不规范和谋求最大本位利益的动机,严重干扰了各种办学模式的正常发育,侵害了教育消费者的利益,抑制了民间投资教育的热情。因此,严格地说,“纯民办学校”所反对的,是部分学校类型中的严重不规范,这些不规范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而不是公、私资源混合发展的本身。
在各地推行的教育政策中,我们正在看到很多可喜的变化。比方说,政府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的模式、教育券制度所主导的“民办公助”模式等,都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这些模式所带来的,是教育资源的扩大,教育选择性的加强,因此,公私教育资源的混合,是一种有生命力的模式。
有学者指出,所谓混合型学校中的“混合”主要包含了以下四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公共资源与私人资源的混合;二是国有产权与私人经营权的混合;三是公共教育经费与私人支配权的混合;四是政府用公共教育经费购买私人教育服务。在混合型学校出现的背后,都深藏着一个认同,就是人们对“混合经济”的理念、对“成本分担、利益共享、利益相关者协作”理念的信任,同时,也对与之配套的教育财政机制提出了要求。
在公私教育合作发展的全球趋势下,中国的混合型学校才刚刚起步。对民办学校而言,我们应该积极推进的是让所有的学校,无论真假民办学校,甚至包括公办学校,都能够拥有两种体制资源和获得两种体制优势,以便所有的学校都拥有更加充足的资源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进一步说,是要理清政府和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及市场的关系,重新回归自己的职能和角色定位,也才能树立正确的公共教育政策观念。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规则促进公平竞争和教育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政府应该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破除“非公即私”的政策观念禁锢,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流动,政策的出发点不仅仅是公办或民办分蛋糕的问题,而是在做好最低教育保障的基础上,如何保证充分的教育选择。鼓励办学,鼓励竞争,保障教育资源的充分供给,满足对教育特色、质量和内容多元选择的要求,这才是公共教育政策的目标。(《教育与职业》2007年1月上)